柞水强化“四廉”增强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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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柞水县先后对33余名新任领导干部采取“四廉”措施,使新任领导干部筑起了拒腐防变的篱笆墙,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廉政考试。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劳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抽调人员进行命题,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题库,对拟提拔的33名干部实行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满80分者可以提拔任用,考试不合格者暂不能提拔。
    二是廉政鉴定。对拟提拔任用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由县纪委对其逐人进行廉政鉴定,县纪委主要就其个人是否廉洁、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凡鉴定不过关者,一律不能提拔使用。
    三是廉政谈话。县委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同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就其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廉洁从政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醒他们要时刻把好廉政关,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楷模。
    四是廉政档案。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县纪委及时为其建立廉政档案,将其个人情况、住房、用车、家属子女从业、接受审计、诫勉谈话等基本情况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其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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