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党务、政务、财务监督,有效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职能。近期,洛南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381个行政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从调研的情况看全县381个行政村都成立了机构、有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开展了工作,但从取得的实效看还不是很明显。究其原因:一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考核管理工作和工资发放还不规范;二是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够;三是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村党支部、村民委会和监督委员会“三委会”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影响了监委会监督作用的发挥。
在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今后加强监委会工作的思路:一是拟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和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二是要定期对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三是要求各监委会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水平;四是由纪委、组织部和民政局三方对“三委会”工作进行理顺和规范,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转并取得实效。同时调研组对各镇的“廉政灶”运行情况也做了一并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