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强化执纪监督 狠刹“五一”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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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十条纪律规定成果,针对“五一”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庆事宜等不正之风可能发生反弹的实际,眉县纪委多措并举,强化执纪监督,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令行禁止,各级纪委(纪检组)对节假日期间出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条纪律规定的问题做到敢抓敢管、快查快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狠刹“五一”不正之风。

提前预防,营造节俭氛围。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五一”前夕,与扶风县纪委交叉检查、多次深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确保令行禁止,营造“五一”风清气正的良好假日氛围。

严明纪律,夯实责任监督。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一方面,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党风,把管党治党、端正党风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严格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节日病”;另一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握节假日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规律,绷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弦,提前排查问题隐患,综合运用提醒、警示、教育、约谈等方法进行预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过节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和防止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可能反弹或发生。

严格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围绕“五一”重要假日节点,组成“五一”监督检查小组,在假日期间以明察暗访形式抽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节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各单位干部值班、公车封存等情况,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开曝光,决不姑息,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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