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国资委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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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宝鸡市国资委紧牵党委主体责任“牛鼻子”,采取四项措施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一是坚持正确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制定和完善《宝鸡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程序,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选拔任用企业正职9名,副职12名。

二是注重制度创新,源头防治腐败。制定《关于规范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公有房产租赁管理暂行规定》,从根本上规范商贸流通企业公有房产租赁行为。编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法规选编》500册,强化领导干部廉政学习。指导17户企业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构建权力运行的“机制链”。

三是探索新方法,支持纪委工作。先后对3户企业6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清理在企业兼(任)职领导干部15名,及时调整委纪委书记职责分工,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主业,指导纪委办结信访件26件。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促进责任落实。印发《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日病”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国庆期间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等17份文件,狠刹了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开展执纪监督检查和作风纪律检查7次,检查企业1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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