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主责 打造纪检“铁军”
----岐山县纪委扎实推进“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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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察局以落实中省市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为契机,围绕干部勤政、廉政这一目标,扭住监督问责、查办案件两个重点,按照“早介入、求实效、创特色”三个标准,聚焦主业主责、强化队伍建设,真正把“三转”工作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为岐山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攥指成拳,突出主业转职能。一是整合内设机构。通过合并业务相近的职能室,增加案件室,进一步理顺关系、突出主业,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在原有6个室的基础上,增设2个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与执法监察室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和执法监察室;将原有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新设立第二纪检监察室;同时,强化对内监督,设立了县纪委机关纪委。二是减少协调机构。优化布局、全面减负,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转变职能的要求,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通过两轮清理后仅保留8个,其余协调议事机构均予取消或退出。同时明确,今后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没有确定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参加。三是优化人员结构。以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名权为契机,扎实研判纪检监察队伍,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保持队伍生机和活力。在县委的重视支持下,今年2月,共有14名纪检干部得到交流、提拔,有效调动了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转方式一是完善立体监督网络。在全县开展以“马上办、扎实办、创新办”为要求和标准的效能监督主题实践活动,完善立体监督网络,倡导“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效能。在各镇、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层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述廉述效的基础上,推行班子其他成员书面向县纪委述廉述效制度;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通过每季度召开例会形式向县纪委述廉述效。单位中层层面,开展“干部作风群众评”活动,通过系统自评、全县联评,确定末位对象并进行组织处理;在普通干部职工层面,以政风行风评议、“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及“百姓问政”电视专题节目为抓手,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并加大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力度,健全作风检查常态化制度。二是创新有效监督平台。探索开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督查工作,按照“工作便利、监督有效”的原则,将全县31个派驻纪委(纪检组)进行有机整合,组成8个督查联组,围绕党风政风、工作效能、财务纪律、干部人事等方面工作,集中时间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截止4月底,第一批8个联组所进驻的10个单位的督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初步发现线索13起,纠正问题58个。三是改变监督方式方法。聚焦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去年10月份以来,先后开展了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查处了县种子公司等三个单位套取国家小麦良种补贴58.57万元一案,党纪处分2人,警示训诫6人;开展农村低保问题专项检查,查处3案,党政纪处理村组干部3人;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查处4案,涉及6人; 开展“庸懒散”问题专项检查,对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5起案件进行查处,党政纪处分6人,并进行了全县通报;对司法处理和党政纪处理衔接不及时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下发《关于加强对被采取强制措施,受行政、刑事处罚及受处分公职人员工资待遇处理问题的通知》,及时落实4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科级领导的工资处理,使涉案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全方位处理,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四是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对近年来反映本级管理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共清理出各类线索18条,对梳理出的案件线索,建立台帐,进行集中管理,确保线索得到有效管控。同时,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实行重要案件线索“下管一级”,健全线索移交、核查、督办制度,坚持早排查、早介入、早提醒和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风必纠、有诉必复的“五有”办案原则,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今年1-4月份,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7件次,组织初核47件次,立案31起,结案1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

三、严明纪律,强化管理转作风。一是剑指四风,督作风明显转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这一目标,开门纳谏,深入查找纪检监察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共征集到意见建议5大类74条,逐一进行整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要求,今年以来,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的会议同比下降30%,委局机关发文数量同比下降16%,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5%。开展双岗双责活动,组织委局党员干部深入村组,与29户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积极开展捐款活动,为群众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32件。二是健全制度,提内部监督水平。建立纪委常委包抓镇及部门纪委(纪检组)制度,定期督促指导片区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建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例会制度,交流通报情况。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向县纪委述职并测评一次。成立委局机关纪委,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规范执纪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主动作为,促职能充分体现。围绕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两个重点,坚持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今年以来,先后对9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112名干部进行实名通报,对12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及7个单位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县纪委机关建立全员办案工作机制,推行常委、室主任包抓案件和联系镇、部门办信办案工作制度,实行镇、部门办案协作区制度及镇、部门纪检干部在县纪委跟班学习等制度。今年1-4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31件,比去年同期净增28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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