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构建“五大机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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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宝鸡市扶风县以“五大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要求。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领导协调研判机制,坚持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统筹、同部署、同落实,在每次的县委常委会议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包括学习廉政法规、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研究反腐败工作举措等。11名县委常委将包抓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季度在常委会上作一次汇报,半年进行一次集体研判。

为了确保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不落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年初,县委书记与各镇、各部门党委(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严格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在县电视台开设“党政一把手诺廉述廉”专题节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对问题突出和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抓住作风建设这个关键,建立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月报告制度、便民服务制度、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等。针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双十规定”(《效能监察处理十条规定》、《会议文件、公务活动十条规定》),推行县委常委牵头常态化包抓作风建设制度,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带领工作组以不定期、不定时、随机抽取单位的方式进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每月底将本月检查情况及视频资料进行汇总,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通报,严肃追责。

“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我们建立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努力使干部不易腐、不能腐、不敢腐。”扶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方如是说。据了解,该县不断巩固扩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果,建立制约重大权力行使的制度15项。规定涉及民生项目或重大项目的议题,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分析和论证;县委书记在议题讨论中末位发言;决策结果和执行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能公开的外,全部采取会议、文件、媒体等方式在党内外公开。干部任免是热点问题,县委组织部同志介绍,该县实行县级部门正职“公推竞选”、副职“轮岗交流”、乡镇领导“考核定位”、事业单位领导“公开选拔”,干部考察由单位向家庭延伸、干部试用地点由单位向农村延伸。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须在考察期如实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申报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拥有的房产、车辆等九类财产情况以及近年来主要工作实绩。

“县委建立执纪监督保障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我们纪委依纪依法严肃查办案件,在各方面提供保障,为我们办案铺平道路。”扶风县主管案件查办的副书记任新强说道。近年来,该县先后查处原县教育局长、人社局长违纪违法案等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今年1—4月份,全县查办案件初核数上升17%、立案数上升21%,既严肃惩处了腐败,又保持了大局稳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县委、县政府及时为委局机关增设案件检查二室,及时、足额保障办案工作经费,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率先落实县纪委对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及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和考察权。5月初,县委常委会安排县纪委制订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落实“两个责任”力度,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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