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陕西省太白县纪委积极探索干部任用新途径,针对当前干部选拔任用中,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规定比较模糊,结果运用不明确的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民主测评廉洁率底线,从有无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是否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否假公济私,是否利用职权谋私,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是否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是否脱离群众弄虚作假等七个方面,提出干部廉洁情况的测评指标,明确规定测评结果“廉洁”票得票率低于75%的,不能提拔任用,并将测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近期在全县干部人事调整考察中,对25名拟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通过测评,改变了过去干部选拔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做民主测评,但没有具体下线指标的问题,在干部中也起到了警示作用,使干部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