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改革,就是要按照《决定》要求,改革党的纪律检查机制,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积极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局面。
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金台区各级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主体责任,真正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谋划部署知责、推动落实尽责、出了问题问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主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明确了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逐步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金台区纪委积极加强对区委和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的监督,及时向市纪委和市委报告监督和查办案件情况,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把反腐败贯穿于改革始终,全方位跟进、全过程参与、全天候监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树立纪检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今年以来,金台区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为全区党员干部起到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敢于担责,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公道正派、务实为民、勤俭节约的良好形象。区委常委会决定: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后凡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不制止、不报告、不查处,或者包庇袒护、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