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述廉述效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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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眉县召开2014年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效会议。6名镇、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做了述廉述效报告,现场接受了县纪委委员的点评和与会“两代表一委员”的民主测评,当场宣读测评结果,让述廉述效对象红了脸、出了汗。

县纪委书记李少鹏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他强调,各镇、部门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怀敬重之心、常怀敬业之心,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以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举措、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一把手”监管,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要以注重“查”、注重“核”、 要注重“评”、 注重“改”, 突出监督检查,确保述廉工作实效。他要求,各镇、单位要按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自我监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一样,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为县域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08年,该县被宝鸡市纪委确定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述廉工作的试点县以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已经形成完整规范的访廉、述廉、评廉、用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规定镇、部门党政“一把手”任期内每两年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一次述廉述效。目前,全县已有48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述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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