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有序推进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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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扶风县以“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总结经验、全面展开”的工作思路,在县、镇、村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中重规划、抓试点、讲方法。以中省市的制度安排为基础,出台具有扶风特色的政策措施,把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一是安排部署建机构。(一)成立机构,及时安排。县政府常务会就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责成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迅速制定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扶风县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马鲜萍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王健、常务副县长牛虎强担任,县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等11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及时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各项工作全面拉开。(二)分片包抓,落实责任。实施领导干部分片包抓责任制,全县分为四个组,组长、副组长由县级领导和成员单位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为相关部门单位业务股室同志。各组长要随时掌握包抓镇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广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每周一汇总进展情况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严格审定,确保质量。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社会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建设镇、试点村及社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时,须按照市上统一的标准设计建设、装修,经人社局统一审定把关后,再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抓早动快“四到位”。截止8月底,初步完成了县、镇及两个试点社区、十六个试点村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为在全县整体推进规范化建设起到了带动作用。(一)场地落实到位。县人社局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在进一步完善、巩固、提高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分组带队深入镇、村、社区,按照镇不少于60平方米,村公共服务站不少于15平方米和社区不少于40平方米的要求,检查落实场地。全县8个镇和试点的16个村2个社区共落实办公场地1300余平方米,并对场地进行了粉刷装修。(二)软硬件设施落实到位。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照市政府(2011)100号文件,制作完成社保标识、时间标牌、标语牌、制度牌共42个,窗口业务吊牌40个,工作桌牌94个,业务流程牌9个,印制办事服务指南3000余份。并为全县8个镇和试点的16个村和2个社区统一制作柜台150米,整合电脑39台,配备桌椅106套,文件柜56个,业务吊牌119个,制度牌56个。截止8月底,基本建立了经办有标准、岗位有职责、操作有制度、过程有监督、工作有评价的规范化服务体系。(三)办公人员落实到位。扶风县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在镇村干部中选调年轻优秀干部,根据窗口业务需要,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7名窗口工作人员、试点的村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站配备3名窗口工作人员,试点的社区公共服务站配备5名窗口工作人员。同时,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督促残联、住建、民政等部门在县社保中心设置相应服务窗口,并对县社保中心所有窗口岗位进行了整合,落实岗位人员42人。(四)资金落实到位。县上研究决定,财政先期拨付四十万元,用于8个镇和试点的16个村、2个社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确保为全县规范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解决问题出实招。在推进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办公场所不足。新合并的三个镇办公场所不足,建设新的劳动服务大厅工期长,难以按上级要求完成公共服务建设任务。(二)整合经费不足。县社保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存在资金缺口;建设镇、村(社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时,前期需要对社保服务中心进行全面装修和添置办公设备,整个建设经费严重不足;下一步需建立规范的长效机制,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三)工作人员需要加强。目前乡镇工作人员少,个人分管业务多,而熟悉相关政策和业务的人员又不足,短期内难以达到上级提出的人员配备要求。针对以上问题,该县因地制宜,实施三大方案保证便民服务不打折扣。(一)统筹规划,试点先行。确定绛帐镇、午井镇、法门镇为试点镇,先行一步,为全县探索路子,确保于2011年8月底基本建成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在一些办公场所不足的镇,临时将办事窗口设立在镇机关。(二)多方筹资,专款专用。建设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时,除争取省市经费以外,可以申请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便民服务中心从形式到内容都是一个工作实体、责任主体,县财政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经费,保证其规范运行。(三)一人多岗,集约资源。给每个镇社保服务中心增配劳动保障协管员,通过委托、授权办理等方式实行一人多岗,使相关服务事项集中到专人办理。建立AB岗制度,即A岗责任人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移交,B岗责任人主动、及时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现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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