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强社会各界对各部门、各行业的监督,形成全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浓厚氛围,陇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了228名党风、民风、纠风监督员。
党风、民风、纠风监督员主要从党员、“两代表一委员”、村组干部、退休干部职工和普通群众中选聘。选聘以召开会议民主推荐、联名举荐等方式进行,初步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党风、民风、纠风监督员要具备政策理论水平高,政治素养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等条件。
受聘的监督员将了解、参与和监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搜集和反映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监督员将不仅对领导班子履行职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勤政廉政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员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党员干部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廉洁自律和执行力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信息。
陇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将监督员纳入其管理范畴,大力支持监督员的工作,切实加强管理,使监督员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