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抓早抓小 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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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纪委坚持把“抓早抓小”融入教育、执纪、正风、立制等全过程,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为新常态。

廉政教育不间断。针对重点行业、重要部门以及农村党员干部,依托县委党校、勤廉教育基地等平台开展不同班次的专题培训会,教育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围绕《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各级党委一把手带头上廉政党课,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综合运用廉政谈话、约谈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打招呼,将问题解决在违纪之初,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去年以来,县纪委主要领导先后为294名村组干部讲党课,对120余名岗位或职务调整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党员干部敬畏纪律、敬畏权力、严守规矩。先后2次筛选20件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例通报学习,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坚守底线,不触红线。

狠刹“四风”成常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暗访频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现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长效化、规范化。针对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下发文件,重申纪律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兼职取酬等情况的查处力度。开展机关食堂、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保持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力促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1次,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24个。

执纪审查突出“快”。 严格实行线索分类处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处置程序,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快结。每周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每月通报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提高效率,缩短周期,查清违纪事实后及时移交审理,将涉嫌违法的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制度建设更全面。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岐山县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领导、教育、用人、监督、保障和带头6个方面,要求各镇(部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级党委(组)将主体责任纳入总体部署,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及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落实“两个为主”、派驻机构管理、清理议事机构等7个方面内容予以明确;出台《岐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办法》,先后对4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畏难、抵触情绪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约谈,促使主动履职尽责;完善“一案三查”、“倒查问责”等机制,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等懒政怠政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的强烈信号,不断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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