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推行“廉政灶”软硬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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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廉政灶,镇上的干部再没来我这儿接待过,生意比以前差多了”。这是5月16日,中央电视台记者在宝鸡市陈仓区采访时,某乡镇一位饭馆老板发出的“怨言”。

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在宝鸡实行三年来,通过市、县、镇三级的强力推进,在全市105个镇实现了全覆盖,154个县直部门试点推行,累计接待就餐人数11.4万人次,节约经费701万元,遏制了公款吃喝的陋习,形成了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新风尚。现如今,在宝鸡下基层调研检查,自掏腰包吃“廉政灶”,已经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了共识。

2010年,宝鸡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对推行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进行了规范和改进。市纪委全会连续3年对“廉政灶”制度建设情况做了安排部署。市级领导下基层带头在廉政灶就餐,给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市委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在新华社《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材料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以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总结经验,加大“廉政灶”制度推行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查处奢侈浪费、顶风违纪等行为。并就基层公务接待提出了四项“硬性规定”:一是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乡镇“廉政灶”就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二是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每人每餐控制在20元之内,就地取材,严禁宰杀家畜、上烟饮酒。三是严格限制陪餐人数,与前来调研、检查或考察等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陪同就餐,所有就餐人员一律按规定缴纳餐费。四是县乡两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报销乡镇机关在营业性餐馆接待发票,违者实行责任追究。使此项制度的推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有了“软件”上的约束还不够,还得有“硬件”上的保障才行。本着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市纪委监察局指导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适当增加投入,保障“廉政灶”制度持久运行。一些有条件的乡镇,在坚持“五有”(有牌子、有餐厅、有厨师、有管理人员、有专用灶具)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添置了抽油烟机、消毒柜、冰柜等“高档”厨卫设施,改善了公务接待就餐环境;还有一些乡镇定期对“廉政灶”的相关工作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烹饪技能等知识培训,丰富营养搭配,提升菜品质量。眉县拿出10万元对制度落实好、干部群众反映好的“廉政灶”以奖代补,有效调动了乡镇建设“廉政灶”的积极性。陇县投入30余万元,改造了全县60多间“廉政”餐厅,努力为基层乡镇党员干部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同时,建立浮动工资激励制度,设立了200元奖励工资,极大地调动了炊事员的积极性。还有一些县区乡镇,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自己动手建立菜园子,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还保障了基层干部能够天天吃上“新鲜菜”、“放心菜”。

“廉政灶的建立,虽然影响了我家的生意,但是看到镇上干部不再是每天昏沉沉、醉醺醺,能腾出精力好好为我们老百姓办事,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来讲,这也是我所希望的”。这是文章开头那位饭馆老板发出的“肺腑之言”。一位乡镇领导欣喜的讲:“廉政灶”降低的不光有接待费用的负担,还有我们基层干部身体的负担。提升的不仅仅是基层干部生活条件,还大大提升了我们党员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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