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三个严格落实”力促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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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麟游县对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的6名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3名领导干部在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会上进行检查,下发作风督促通报3起,促进全县进一步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干部作风建设的进一步转变。在实际工作中,该县做到“三个严格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作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领导干部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凡是要求广大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领导班子做到的,一把手首先做到;要求基层做到的,领导机关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首先做到,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管理干部。严格落实县委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既管好干部的工作,又管好干部的思想;既管好干部的日常活动,又管好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确保干部始终置于组织的严格管理之下。

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公开通报。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把严格督查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部门和单位,实行重点督查。改进和完善问责办法,因作风问题影响发展环境的,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追究责任;镇和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效率低下问题,年内查实两例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凡是群众有投诉或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查实必究;凡是抓作风建设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实问责;对干部因疏于管理、有过不问、有错不究,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除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外,问责“上追一级”,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责任。通过严格问责,“问”出正气,“问”出干劲,“问”出实实在在的业绩,确保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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