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扶风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通过构建三大平台,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规范权力运行,打造责任平台。在去年对全县8个镇、42个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推进53个党群部门的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要求各部门结合职责和权限,编制职权流程图,规范职权行使。重点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调县委主体责任的实施,严格按照《扶风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责权清晰,任务到人,强化压力传导,消除权责盲区和空白。
系统构架体系,匡正制度平台。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的各项要求,修订完善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对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多次排查,对全县65个重要风险点明确了责任人和监督者,出现问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追责。出台实施党政“一把手”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述职述廉述责述效制度、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责任追究等17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25名,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党内外监督网络。
注重运行实效,打造落实平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建立县委常委牵头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制度,督促主责部门加强职责主业的监管。县委书记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主动抓、抓主动,做到重点工作亲自布置、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县纪委按照“三转”定位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调整优化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在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等14个部门(人民团体)创新落实了过渡性派驻机构全覆盖。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在信访处置、案件调查、定性量纪、办案安全等重要环节实行“签字背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出现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要同时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追责倒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