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五个“突出”落实主体责任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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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眉县县委深入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的新部署新要求,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主线、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严查违法违纪案件,强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了事业兴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连续三年目标责任考核名列宝鸡市前茅。

突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党风连着民心,关系事业成败。本届县委始终把建设廉洁政府,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作风好眉县才会真的好”的思想,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眉县的干部、眉县的事业已成为品牌。一是坚持以实绩选人用人。始终坚持“重实际、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先后选派67名优秀年轻干部赴园区基地、项目建设、环境整治一线挂职锻炼,在重点工作一线选用干部43名,公开竞选事业单位科级干部17名,将24名优秀村书记、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考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群众测评满意率 %。二是下功夫治庸治懒治散。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六扫除六确定”、“六弘扬六反对”、“六转变六提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率先在全市推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去向指示牌制度,成立了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到岗、上班上网打游戏、参与打牌娱乐活动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先后对2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停职检查,对29名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三是聚焦八项规定抓整治。制定出台了严禁乡镇干部走读、村干部坐班制、村组零接待等十条纪律规定,倡导各级干部发扬“5+2”,“白加黑”的拼搏精神,县委常委率先执行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等规定,四大班子带头精简文件、会议与活动。2013年我县会议数量同比减少38%,发文数量同比压缩39.7%,节约办公经费300余万元。

突出效能监察,提升各级执行力。坚持以“高目标引领、高速度推进、高效率落实”的“三高精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重点开展对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议定事项、重点项目等工作的跟踪督查,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优化工业企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等文件,建立了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优化环境联系会议制度和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去年以来,先后召开联席会议12次,开展专项检查78次,受理和处置破坏发展环境案件29起,打击处理了阻工闹事17起,行政处罚12人,警示教育65 人。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持续向好,树立了眉县良好的对外形象。农夫山泉、联想集团、天人集团等一批大企业落户眉县,近三年先后有十多次国家和省市现场会在眉县召开、上百批次省内外党政代表团来眉县考察,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城镇建设、社会治理等10多项工作经验在省市推广,连续三年蝉联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第一,眉县的干部、事业已成为品牌。

突出正风肃纪,支持案件查办。一是深入贯彻中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县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拔重用7名纪检监察干部,整合优化县纪委内设机构,把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3个精简到13个,减幅达到了86%,对36个部门派驻机构进行了统一管理,使纪委的职能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本位上。二是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县委与8个镇、69个部门“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制定了《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暂行办法》,建立案件移送、信息交流和联席会议制度,对一些重要复杂性案件或关系民生的紧急案件,司法部门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形成办案合力。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9件次,初核69件次,立案32件、结案3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四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公车管理,对全县93个机关事业单位涉及的专项资金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4份,依法收缴违规资金187.69万元。开展乡镇财权、人权、事权、发展权“四权”下放,落实乡镇17项行政审批权限,增强乡镇发展活力。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取消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4项。

突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们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创新“五包促五化”、“三进五解决”等工作机制。所有县级领导、县镇机关事业单位包抓123个行政村,所有科级干部包抓881个村民小组,每周至少到包抓村组开展工作2次以上,使走访入户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近三年来累计解决各类问题6200多件,今年以来向群众发放干部民情联系卡6.5万张,征求农村基层意见建议3500多条。二是群众评议窗口服务单位。在窗口服务单位推行星级管理,不定期安排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暗访,对5个服务不到位的单位予以了电视曝光,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坚持每月举办一期“百姓问政”,定期开展千人评议,评出群众最不满意的3个窗口单位,重点督促整改。三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村组干部作风、低保清理、医疗收费、信访积案等9个专项整治活动,推行村干部坐班制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调整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625户,严格县、镇、村领导干部开门接访,使10多起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90%以上的矛盾在镇村一线得到解决,实现赴省进京非正常访零上访;

突出县委班子廉政建设,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关键。充分发挥县委班子核心带动作用,为各级干部树立廉洁从政形象。一是县委班子带头向全县作出廉政承诺,率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8个严禁、52个不准,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县委常委首先带头做到,要求县委班子成员做到的,我作为县委书记带头做到。二是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制度和“一岗双责”,县级四大班子班子成员在抓好个人廉政建设的基础上,必须抓好分管部门、包抓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县各级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作为县委书记,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县委书记李智远多次强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是核心和关键,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抓生产力”。县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既坚决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又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凝聚了转型突破、跨越发展的合力,全力实现“经济搞上去、风气好起来、队伍更过硬”的目标,连续三年蝉联宝鸡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先后有十多次国家和省市级现场会在眉县召开、上百批次省内外党政代表团考察学习,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环境整治、重点项目、社会治理等10多项工作经验在省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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