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陈仓区纪委监察局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抓责任、抓惩治、抓作风、抓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新的提升和发展。区纪委监察局被评为2012-2013年度全市案件质量先进集体。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发了《201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表》,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为8大项42小项,逐项明确了区级负责领导和牵头协作部门,并就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两次检查。举办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授课,全区120余名镇街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了专题培训和知识测试。建立了“四结合两突出”考评体系,不断完善区镇村三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夯实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反腐倡廉工作“一把手”的责任。制定出台了《陈仓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办法》,组建两个巡查组,对区农业局党委和阳平镇党委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定出台了《陈仓区廉情研判报告制度(试行)》,全区64个镇街和部门党组织按季度向区纪委上报了廉情研判报告,促进了全区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是区纪委扎实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制定《陈仓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分解明确了2014年度纪检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突出了惩治腐败、作风建设和纪律执行三项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研究和督导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8名镇街和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坚持定期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在区纪委监察局形成了“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创新案件查办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两个为主”要求,强化查办案件的管理工作。制定了《案件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报告制度》、《重要案件线索台账管理办法》、《查办案件“两介入一保障”实施办法》和《案件线索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和案件管理的水平。依照《陈仓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对查办案件工作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注重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案件治本工作。全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举报118件,接待来访群众267人次,初核违纪线索136条,转立案52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58人(其中移送司法处理4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2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全年共实施警示训诫156人(次),其中警示提醒129人(次),诫勉督导20人(次),责令纠错7人(次),科级领导干部9人(次)。
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铁面执纪狠刹“四风”。围绕“问责、保廉、促勤、提效”这条主线,组织开展了“廉勤兼优推进年”活动,推行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把不作为、乱作为作为腐败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问责力度,活动开展以来问责干部20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深化《百姓问政》活动,着力提升《百姓问政》活动的成效,制订《陈仓区百姓问政》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批评,把《百姓问政》节目办成了重要的“民情平台”,全年共制作播出《百姓问政》节目9期,将涉及民生的民政、住建、药监、卫生、教育、农业、交通、人社等部门作为被问政对象,解决突出问题95个,问题解决率达到80%。在镇街和涉农部门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印发《代办指南》1500份,对代办事项的范围和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明确,督促和指导镇街及涉农部门为群众代办有些事项,拉近了干群关系。这项工作受到省、市纪委肯定,并被《三秦都市报》进行了报道。建立了“区级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的四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成立5个检查组,对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定期不定期交叉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拉网式明察暗访15次,下发通报5期,问责干部29人。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治理;开展了精简会议和公务用房专项清理。全区各类会议比去年减少20%,各类文件减少19%,压缩三公经费404.3万元,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654.6平方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项。通过持续正风肃纪,促进了全区干部作风快速好转,素质不断提升。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向全区党政干部统一印制配发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简明读本》,6月份在全区集中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电影《焦裕禄》、电教片《小官大贪》、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文化厅主办的“廉政文化三秦行”巡演,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省纪委举办的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获一等奖、二等奖和“好信息”奖各一个。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全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办法》,对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规范,启动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出台并推行了《效能问责制度》、《公务自行车制度》、《干部外出去向公示制度》、《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在川塬镇街和板块型社区推行的公务自行车制度被《人民日报》、《陕西日报》、《陕西领导参考》和《当代陕西》等媒体进行了报道。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积极利用新媒体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了“吃空饷”、“裸官”和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整治清理,对22名领导干部的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统一收缴保管,91名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退出了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任的职务。严格落实廉政鉴定、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给3名科级领导干部做了廉政鉴定,先后6批次对各类评先评优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廉政审查。19名领导干部就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全区4589名党员干部职工做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会所会员卡的承诺。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对我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4.4%。
深入推进“三转”工作。一是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将原参与的全区102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6个,避免了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能越位、错位、缺位。二是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将党风廉政室和执法监察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警示训诫室职能划转信访室,新成立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委局机关内设室中直接参与办案的室已达7个,直接参与办案的领导和干部达23名,分别占委局机关总室数的78%和总干部数的76%。三是强化“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的要求,对31个派驻区级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规范。同时,归口成立7个纪检联合组,组织召开了联合组成员工作会议,全面履行执纪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大讨论等三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强化服务保障和纠风治乱。一是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基层干部作风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整治。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对中小学收费、农民负担等方面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青啤工业园、双力叉车工业园建设等开展效能监察,促进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将常规性检查转向专案式检查,积极推行个案调查、专题检查和专项治理三种方式。全年共组织开展督查活动38次,办理落实有关任务136项,形成调查报告1份,下发督办通知书3份,进行诫勉督导2次,立案3起,给予警告以上处分3人,其中副科级领导1人。二是强化纠风治乱。集中开展了“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中梗阻”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明查暗访、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了集中检查,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16件。建立政风行风测评整改工作台帐,强化督办,使政风行风建设由“重测评”向“重整改”转变。全年共转办2013年度政风行风测评中群众所提意见建议171条。及时更新政风行风测评数据库,2014年度政风行风测评单位69家,收集服务对象意见建议139条,测评结果群众满意度较去年有所提高。认真办理投诉案件,建立完善纠风投诉案件登记、办理机制,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11件,办结11件,投诉人满意率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