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纪委监察局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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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纪委监察局紧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目前,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结束,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位,各内设机构已按照新的职能运行。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3个,监督执纪的机构和人员分别达到69%和65%。

去年2月,岐山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响应上级“三转”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改革,在原来1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增加到2个办案室。此次机构调整在去年的基础上,遵循行政编制、内设机构个数“两不增加”的前提,通过体制机制和组织制度的创新,调整职责,更好地进行执纪监督。撤销2个内设机构:监察综合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其相关业务分设在办公室、党风室等。增设2个内设机构:第三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管理室。

目前调整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共设有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7个内设机构。

在内设机构职责调整上,同样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室由单一履行案件查处职能转为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综合协调部门,由过去的“一线参与”变为“监督推动”,严格按照 “三转”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截止一季度末,岐山县纪委接受群众来信来访50件次,组织初核46件,立案30件,办结26件,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后,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明显高于往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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