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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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性、制度性问题,近日,安康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通过受理举报、走访座谈、问卷调查、个案剖析等多种方式,重点聚焦“六个方面”扎实开展专项巡察。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巡察不认真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职责,致使工程建设领域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情况。

聚焦手续审批环节服务不到位和把关不严格的问题。重点巡察该立项的不立项、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及时办理等行为和在项目建设中违规改变城乡建设规划、批准调整土地用途等违规审批行为。

聚焦工程招投标环节不规范的问题。重点巡察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等行为和项目施工中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

聚焦工程项目实施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巡察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导致建设质量低劣和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因前期工作不细致,导致重大设计变更责任和事后变更的问题;监理单位和现场代表失职失责,对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行为不予纠正,对项目变更联系单签证把关不严、签证不实或拖着不签,对竣工图审核把关不严、虚增竣工图工程量的问题。

聚焦项目资金管理环节不严格的问题。重点巡察不按合同约定、工程预算、施工进度需要,提早或者延迟支付项目进度款的行为;资金支付不使用对公账户,拨入私人账户等违规拨付资金的行为;挤占、侵吞、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无任何资金来源保证的情况下进行政府采购等行为。

聚焦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环节乱作为的问题。重点巡察已符合竣工验收要求,但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违规验收未达设计要求、未竣工、不符合验收要求项目的问题;领导干部干预或影响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致使项目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在工程结算审核、评审、审计中说情打招呼,干扰审核、评审、审计时间等问题。(安康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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