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镇坪县坚持把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对阻碍、干扰、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对反映和投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对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解决,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始终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要求,印发镇坪县优化投资环境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责任分解一览表,分解落实任务,强化目标管理,实现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调整充实了县镇两级领导小组,建立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联制度;夯实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夯实项目涉关单位责任,在项目监管单位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责任制,在项目建设单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倒金字塔式、层级负责制的投资环境保障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日常监督、依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季末通报制度”,制定印发了镇坪县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执法部门入企检查报备制度、重点监督企业和项目检查收费审核登记制度、首检纠错免罚制、企业负担点监测制度、优化重点工程建设环境十四条措施、重点项目跟踪问效问责制度、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员)制度,完善了镇坪县投资环境考核办法、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紧急通知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增强了投资环境保障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突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业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六公开”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健全办事公开制度,重点推行了“一窗式便民服务”制度,14个行政许可部门统一制作了行政审批、执法、收费等项目的服务手册各5000份,统一配发到各便民服务机构,相关乡镇自行制作了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明白卡和AB岗授权书,建成投用并达到验收标准的规范化建设便民服务大厅4个和便民服务窗口1个、便民服务中心3个、便民服务室1个,规范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对涉企检查和收费28个企业项目进行了备案,向重点企业派驻监察室4个、市级重点项目及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派驻监察组13个、县级重点项目及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派驻监察员28人。下茬整治项目落地难、人为设障掣肘及“四乱”等影响投资环境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行政效能低下、推诿扯皮等行为。共对16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8个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审批许可、勤政廉政及行政不作为等情况进行了依法行政综合执法监察;对37个重点项目建设暨投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专项效能监察5次,发现整改问题5个;对182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行清理整顿。牵头开展招投标监督检查2次,配合参与监督招投标62次,下发监察建议书2次,纠正处理问题5个。实施“作风转变年”专项督查10次,通报57个单位、5个窗口单位、5个镇,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人。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严肃查办案件。公开项目信息170余条、信用信息5条。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出动宣传车20次,发放投资环境监督服务联系卡等资料1000余份,20个县直部门在电视台公开承诺活动,其它部门在政府网站及醒目位置公开承诺活动。加大投资环境专项治理评议力度,对县境内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生猪、煤炭、水电等企业组织召开座谈会30场次,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集意见建议3类21条。开展投资环境千人问卷测评问卷1000份,收回995份,反馈整改意见15条。调解处理了垃圾处理场林地纠纷、垃圾处理场建设与岚镇公路养护矛盾纠纷、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征地纠纷等问题。累计受理投资环境投诉案件2件,办结2件,全县优化投资环境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