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平利县在全县70余所中小学校推行了校长公开述廉制度,接受教职工和群众监督,促进了校长队伍的廉洁自律建设,树立了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此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接受县教育体育局的年终考评过程中,校长必须就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推行民主管理和实行校务公开等情况分别向县局考核组领导、本校全体教职工和本学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及学生代表公开述廉,并接受测评。通过全面推行校长述廉制度,使县主管局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学校班子及校长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促进了校务公开,增强了校长民主管理的自觉,增强了全体教职工关注学校、参与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为构建廉洁文明校园起到了积极导向作用。同时,有助于开放办学,畅通学校与社会的沟通渠道,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教育、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平利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