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会议及上级公安机关反腐倡廉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惩治公安内部违法违纪,近日,白河县公安局针对队伍现状,结合正在开展的“大走访”活动,推出“四三二一”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一、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狠抓教育强素质。一是着力抓好对民警的法纪观念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遵纪守法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教育引导民警了解党纪、政纪、警纪的各项规定,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坚决不允许做,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法纪许可的范围内。二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以及正在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加强对民警的执法为民教育,教育和引导民警常怀爱民之心,常行爱民之举。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归结于群众利益之中,同时教育引导民警学会同群众打交道,学会做群众工作,着力服务群众的新期待,满足群众的新需求。三是继续深化警示教育。一方面定期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并组织开展讨论,定期剖析典型案例,结合案件讲法纪,让民警对纪律心存畏惧,不至于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另一方面,结合队伍日常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苗头,早发现、早制止,必要时实施警示训诫或通报批评,以防止酿成大的违纪问题。四是继续抓好以“防策反、防渗透、防泄密”为主题的忠诚教育,不时重温从警誓言,打牢民警对国家忠诚,对人民无限热爱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开展警醒教育。各部门将廉政格言警句因制宜置地放于民警每日可以看到的位置,并制作成电脑屏保,时刻警醒民警、提示民警。
第二,狠抓落实强绩效。首先,要求各所队科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在执行制度和落实工作上既以身作则、敢当表率,又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克服怕得罪人,怕影响关系,怕丢选票的患得患失心理,大胆管理、科学管理。其次,坚持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把落实制度和工作部署情况纳入两级考核。县局就各部门工作责任是否明确、工作行为是否规范、工作效果是否明显、辖区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加大平时检查力度,并严格推行“事不过三”工作措施,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当场纠正或整改,同类问题再次发现的,以督察通知书或督察通报形式责令整改,第三次发现,予以全局通报批评或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训诫。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克服消极行为。县局对任务意识不强、目标意识不强、务实作风不强、落实力度不强的部门和民警严格追究,对因警令不通,消极作为引起群众投诉、上访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第三,狠抓监督促规范。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党和政府威信和形象的高度,从教育、制度、监督各个环节加强对公安执法的监督,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确保权力的规范化运行。二是加强对所队科长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警行为。三是继续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加强队伍管理、推动工作落实上的职能作用。四是进一步健全公安机关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阳光警务,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及县局特邀监督员的监督,结合警风评议活动,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工作汇报会,向人民群众汇报工作,向社会各界述职述廉述效。
第四,狠抓查处严法纪。一是建立健全公安队伍内部矛盾隐患和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处理、控制机制,坚决防止“大恶丑”案件的发生。二是坚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既严肃执行纪律,又重视维护广大民警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抓好信访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上级批示督办信访件做到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对平时工作中直接受理的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答复”;对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查处的坚决查处。保证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开展三项活动,有效预防违纪现象的出现。
第一,认真开展“三看三比三想”教育活动,深化民警思想认识。“三比三看三想”即:比生活条件看群众吃住行的艰苦,想自己如何节俭廉洁;比工作条件看群众劳作的艰辛,想自己应如何为民勤政;比家庭收入看群众一年所获,想自己应如何克制私欲。通过“三比三看三想”活动达到五个方面的目的:一是民警工作热情明显提高,工作态度更加积极;二是各项纪律禁令严格执行,队伍管理明显规范;三是对群众的要求更加清楚,工作的目标性、针对性明显增强;四是“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得到体现;五是警民关系进一步改善,社会对公安机关的评价明显好转。
第二,深入实践“十项承诺”活动。“十项承诺”即: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向当事人借款、借物,借用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不插手他人办理的案件;不泄露案件及其它工作秘密;不参与任何方式的赌博活动;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在上班时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8小时外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为,坚守道德操守;不对当事人态度粗暴、语言生硬;不让有诉求的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利益受到损害;不酒后驾车及带警车出入娱乐场所、滥鸣警笛、滥开警灯。各部门负责人与民警逐一签订“十项承诺”责任书,局纪检、督察、政工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纠正和处理违背承诺的行为,确保“十项承诺”落到实处。
第三,扎实开展争创“零”违纪所队活动。结合争创警风警纪先进所队活动,扎实开展“零”违纪争创活动,适时开展队伍形势研判、队伍现状分析,对队伍中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六个不发生”和“四无”目标,即:不发生违反程序办案,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问题;不发生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执法不作为问题;不发生滥收滥罚,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问题;不发生耍特权、抖威风,刁难、欺压群众,伤害群众感情问题;不发生包庇放纵违法犯罪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作风“稀拉松”、内务管理“脏乱差”,违反“五条禁令”、“五个严禁”问题。无执法过错、无有效投诉、无责任事故、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两项整顿,坚决杜绝违纪问题发生
第一,强化中层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在民警中的表率作用。一要突出抓好“六个着力加强”,即: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要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二,强化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专项检查整治力度,以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非正常死亡问题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为重点,毫不放松地抓好“三项治理”,即不准刑讯逼供、不准乱用枪支、警械,不准乱用强制措施;二是继续深化“两整顿两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即:整顿违反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整顿监管场所安全隐患,规范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规范公务枪支弹药的保管、领取和使用。三是持续开展规范使用警用车辆的专项整顿,严格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规定,坚决杜绝少数民警开特权车,乱鸣警笛、乱撞红灯、乱停乱放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实现一个目标,即全县公安队伍“零”违纪
县局要求,各所队科长要切实肩负起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职责,指(教)导员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职责,对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甚至失职渎职,造成本单位屡屡发生违法违纪大要案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必须按照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凡是民警违法违纪的,追究民警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凡是中层以上民警违法违纪的,追究班子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各部门对本单位和民警的苗头性或轻微违纪现象要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对已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及时报告,配合查处,防止越帮越乱、越抹越黑。
文章来源:白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