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升国税机关形象,岚皋国税局四措并举,步步深化工作制度和流程的改良和优化。
上岗全部“阳光式”。推行“阳光式”上岗制,在岗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明确标示所属部门、岗位、职务等,以便为纳税人提供更快捷、更明了的服务信息。离岗佩带工作去向牌,随时告之工作人员去向。
推广工作汇报制。每月五号,局机关各单位、各分局向局党组汇报当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月工作计划,并比对上月的工作计划检查核对本月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整改。此举极大的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考评实行“百分制”。为确保“阳光式”上岗和工作汇报制的落实质量,该局重新修定出台了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以“百分制”检验工作落实情况,让干部职工在具体执行制度的时候心里有底,知道该怎么做合理有效。
“透明”督察促落实。督查工作把守着工作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为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行,该局在加强自身约束监管的同时,还从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纳税人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对局内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该局重点推行的“一案双查制”即“一个案件稽查部门负责税收业务的检查,县局考评办、综合业务科、监察室负责税收执法行为的检查和回访”,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同时也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合法规范,真正实现了局里提出的涉税案件零发生,国税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逐步提升。
文章来源:岚皋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