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病”易发多发现象,安康市纪委高度重视,及早部署,狠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重点开展“五个严禁”专项检查,打好节前“防疫针”。
抓住重点刹风肃纪。4月24日,市纪委印发《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制定“五一”期间狠刹不正之风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严明“五个严禁”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过节行为的监督:一是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二是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三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四是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五是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同时,继续抓好狠刹“五股歪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创新检查方法和监督措施。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组成多个检查组,在明察暗访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电子取证、发票倒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各县区查处典型问题统计上报制度,“五一”前后,市纪委将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市纪委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狠刹“五股歪风”成果,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铁面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