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11年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镇坪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抓目标进度,促效率提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效率。对于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的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及重点项目季度投资进度中指标低于全县平均进度且排名靠后的、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被县委督查室或县政府法制督办室通报批评的,责令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进行谈话;对于因工作不力给全县发展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责令主要负责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道歉。
抓制度执行,促行政规范。要求各级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切实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工作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对不按规定建立和落实上述制度,不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工作目录、流程图及有关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抓责任追究,促任务落实。实行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致使贻误、影响所在岗位工作进度、效率,损害行政机关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追究岗位承办人过错责任,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抓部门职能,促工作推进。要求各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及相关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机关作风、服务质量以及主要工作目标、重大项目完成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效能建设工作滞后的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负责人抓效能建设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出现严重效能问题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