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四项机制:一是坚持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负责机制。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理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信访问题,实行“四定”、“四包”,即定包案领导、定任务、定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疏导教育、包息诉罢访。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和群众点名预约制度。
二是健全信访举报集体排查机制。各县(区)纪委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每一个村确定一名信访信息员,达到“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镇,重大问题县解决”。严格信访件“进出口”统一管理,确保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市、县(区)、乡(镇)每月进行一次信访问题集体排查,做到“四不放过”,即:对上访时间长的问题不放过,对集体上访的问题不放过,对重点区域和单位的信访问题不放过,对上级要结果的信访件不放过。建立信访举报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公安、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排查案件线索。建立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定期催办,重点案件现场督办,确保信访案件按时办结。
三是建立信访举报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重视抓好初信初访,力争信访问题一次处理到位。推行“县级多办少转,乡镇只办不转”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问题快速办结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基层建立办理信访小分队,对群众信访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查办、快速办结。推行处理信访“五必核”,即:属本级管辖的信访件必核,上级交办要结果的信访件必核,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必核,新闻媒体报道的信访问题必核,群众署实名反映的信访件必核。
四是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信访接待地点、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通过媒体进行公布,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在信访接待场所,将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分级归口办理制度、办信接访工作制度、结案审核制度、查询答复制度,信访工作人员职责、守则以及信访举报人权利义务等制版上墙,向群众公开。对群众信访问题调查处理后,要在一定范围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屡查屡不服的,可采取信访听证会进行解决,使信访人服诉息访。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