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解决群众办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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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西乡县在15个县直部门、23个乡镇和277个村(居)按照“三定六有六公开”的要求,建立了为民服务代理机构。部门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办公室,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设立为民服务代理中心;村居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室;人口较多的村民小组设立为民服务代办点,乡镇和村组干部兼任为民服务代理员,随时受理群众委托的代办事项。

 

  该县坚持“便民、公开、依法、无偿、效能”的原则,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急需办理、政府能够办到的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代理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务服务类,包括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活动证》办理、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受理等。二是政务服务类,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生育证和独生子女证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宅基地审批、经营许可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暂住证办理等。三是社会生活服务类,包括农村五保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审办、农村合疗办证及补助金发放、计生奖励扶助兑现、申请法律援助等。四是其他服务类,包括科技和法律知识培训咨询、信息服务、家庭邻里纠纷调解等。在服务代理过程中,坚持服务第一、效率优先,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对群众申办的事项,各级服务代理机构要按照“一门受理、全程代办、公开运作、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运作模式,及时、认真、负责地予以答复和办理,确保群众满意。

 

  该项制度推行以来,各级为民服务代理机构共受理代理事项17728件,办结17507件,群众满意率达98%。实践证明,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极大地转变了党政机关的服务理念,改进了干部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文章来源:西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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