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多措并举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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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今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该市纪委、监察局主动跟进,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监察,以监察保质量、保进度、保廉洁,促进了全市保障性住房高效廉洁推进,并提前超额完成了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到10月底,建成保障性住房29994套217.03万平方米,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9.47%和114.81%。

 

  为实现保障性住房早开工、早入住、早惠及群众,该市强化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并多次召开现场观摩点评会、工作会、促进会等,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积极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该市还注意加强保障房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考核奖励办法》、《分配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保障房从申请登记、审核公示、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到监督退出等工作进行规范,努力确保保障房公平规范管理。

 

  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面对存在的用地供应难、资金筹集难、征地拆迁难“三大难题”,该市不等不靠,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该市规定,凡保障性住房项目一经立项、选址,国土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跟踪进行落实。并在中心城区黄金地段一次性拿出820亩土地,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为缓解资金压力,该市财政今年一次拿出4.4亿元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同时,规定今后每年新增财力的10%、住房公积金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面对征地拆迁难题,该市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通了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审批手续,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切实简化报批程序,缩短报批周期,提高报批效率,促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批“提速”。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质量安全,分配公平、公正,该市纪委、监察局督促有关各部门严把“三个关口”。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专账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落实资金、进度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落实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实行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设立质量监督牌,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确保工程质量;严把“分配管理关”。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该市根据中低收入群众生活和住房状况,结合实际确定了廉租住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的保障对象收入标准线和住房困难线,建立严格的供应制度,做好梯次保障计划。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等程序,积极推行社区审核、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公示;市、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的“三级审核,三级公示”保障房分配办法,全面推行电脑摇号分配,做到阳光操作,全力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监管,建立退出机制。规定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保障性住房受理、申请初审过程中,有出具虚假证明,未按规定公示申请人名单,未及时受理、审查并向上级机关报送申请材料等行为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为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这场“硬仗”, 营造“你追我赶”的氛围,该市还强化考核和督促检查。汉中市政府与11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制定了《汉中市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月排名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从8月份起,每月在《汉中日报》等新闻媒体对各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公布,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督办函,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综合排名靠后的县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汉中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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