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五项”措施推进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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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川县纪委在推行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制度中,采取“五项”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工作。2010年全县乡镇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42件(次),初核23件,立案17件,结案17件,给予党纪处分19人。其中办案协作区初核5件,立案4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

 

  一、三级联系协作,整合办案力量。科学整合资源是推进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的前提。在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组建划分上,七名县纪委常委分别牵头负责一个办案协作区,由两个相邻的乡镇纪委和一个派出纪工委组成一个办案协作区,共设立七个办案协作区。乡镇办理重大、复杂案件从协作乡镇和派出纪工委抽调办案人员参与办案,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整合了办案力量。

 

  二、三级组织领导,夯实办案责任。夯实责任是推进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的关键。一是组建了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建了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指导组。七名县纪委常委分别担任各协作区组长,所辖办案协作区的乡镇纪委书记、纪工委有关人员为指导组成员,严格实行指导组组长负责制,对协作区的案件查办质量负总责。三是建立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组。严格执行案件组长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错案追究制,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协作区办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10年9月,协作区办案组对贾家坪镇樊家河行政村上访村领导经济问题一案查办时,办案指导组统一调配办案力量,认真跟踪指导,办案组迅速突破了案件,分别给予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该案的查处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发挥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达到“惩一人,防一片、治一区”的预防效果。

 

  三、案件例会制度,集体会诊案件。各办案协作区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工作会。会议由办案指导组组长主持,协作区内乡镇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参会,会议主要通报乡镇的信访情况及县纪委转办、交办信访件查办情况;听取各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汇报;集体研究案件,剖析案件,部署案件查办工作。2010年7月,贾家坪镇呼家老沟行政村上访村干部经济问题一案难以查处时,协作区指导组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制定案件查办方案,调配办案人员,开展调查,很快突破了案件。

 

  四、后勤保障制度,提供办案服务。后勤保障是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顺利进行的基础条件。一是制定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后勤保障制度,明确规定案发乡镇的主要领导为办案后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办案后勤工作。具体负责为办案人员做好协调、联络工作,提供办案场所、食宿、交通工具等必要条件。二是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必须全力支持协作区办案工作,保证协作区办案指导组所抽调人员及时到位,对阻挠、干扰办案的领导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是协作办案工作启动后,县纪委根据办案需求配备足够的办案技术装备。

 

  五、案件考核制度,促进乡镇办案。延川县把案件考核作为增强工作责任、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方式。制定出台了《延川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案件工作考核办法》,主要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做到日常考核记录备查、半年考核实行通报、年终严格考核奖惩。并把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有效促进乡镇纪委办案工作。

文章来源:延川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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