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可比性、强化结果运用性,充分发挥其对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作用,近日,黄陵县纠风办决定,对全县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展重点评议。
此次重点评议的范围为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税务(国税、地税)、工商、质检、安全监管等10个部门。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分为问卷调查和综合评议两种方式,按照 “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明查暗访、公开评议、整改提高”的步骤进行。对评议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采取两种方式予以运用,一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二是将评议结果按时上报市纠风办参加全市的联评。为了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中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对在评议中征询到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分析、弄清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力争通过开展评议活动,使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社会满意度,树立政风行风新形象。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