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收官之年,为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贯彻落实,宝塔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惩防体系示范点建设,以示范点建设引领和推进全区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注重示范点的确定。在示范点的确定上,坚持从各个不同层面选择定点,力求做到示范点涵盖全区各个领域和行业,力求使示范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广泛性,确定了部门、乡镇、派(出)驻机构、村组、社区共41个示范点。在示范点的建设上,明确了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同时,将惩防体系建设示范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紧密结合,由区纪委常委、派(出)驻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包抓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建立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点,以示范点建设引领和推进全区惩防体系建设。
二是注重检查指导。由各包抓常委和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将各个示范点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全区各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全面梳理和盘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盘点,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区纪委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尤其将贯彻落实省市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对制度的操作程序、规范性要求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将惩防体系示范点建设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将定期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示范点建设不重视,工作滞后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注重突出工作重点。在示范点建设中,明确要求各个示范点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彰显工作特色。要求乡镇示范点注重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作为工作重点;要求部门示范点注重将干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办事公开等作为工作重点;要求村级和社区示范点注重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发挥“四权”、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等作为工作重点,在不同的工作领域,形成不同的工作特色,全力推进全区惩防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宝塔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