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对拟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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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上午,黄陵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县法院四楼会议室举行,近期拟提拔任用的19名干部参加了当天的考试。县检察院检察长闫富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宝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马康宁参加了考试活动并进行监考。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在会前宣布了《考试纪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会明出席考试活动并作了考前动员讲话。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主持了考试活动。

张会明要求,各位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任前廉政考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任前考试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的一项具体措施,是一剂拒腐防变的“预防针”,是一块掌握廉政知识程度的“试金石”,只有党纪法规被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理解掌握了,并转化为内在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才能充分发挥其约束作用,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好廉政法规知识,做到思想上积极主动、内容上系统全面、行动上扎实深入,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要以这次考试为契机,认真学习廉政法规知识,做到“看清”、“守住”、“站正”、“管好”。要正确看清权利与名利,牢牢守住“第一次”与“底线”,始终站正方向和立场,坚持公正处事,坚决管好队伍和亲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廉洁从政、清正为民。

据悉,此次考试由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共同组织,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务员法》、《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纪法规知识,以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等。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首次采取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前60分钟开卷考试,后60分钟进行闭卷考试。试卷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对任前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考试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试,使广大拟任职干部的廉政意识明显提高,从政意识进一步规范,促使干部做到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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