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新实践,是基层民主政治的创新,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成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市关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3386 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配备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3386人,委员9972人,共13358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创设及其职权配置,使村级民主监督趋于专职化,切实增强了监督的独立性,在民主监督、超前防范、上下沟通、释疑解惑、密切干群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积极探索,试点引领,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为了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精心研究部署,夯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为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示范引领,全面有序推进。2008年11月,市纪委决定在延长县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市纪委及时总结延长试点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各县区按照市上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先在每个乡镇确立1-2个试点村进行试点。市纪委于6月14日在延长县召开了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现场会,并采取明传电报的方式,加强工作督导。志丹、安塞、洛川等县针对试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适时召开全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观摩,认真总结完善,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为迅速推开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提供了鲜活经验。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为了提高群众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认识,各县区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动员,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吴起、子长、延川、黄陵、洛川等县制作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为深入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制度规范,凸显工作特色。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如何才能真正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各县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了运作程序,强化了工作措施,并在工作实践中注重创新,推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比如,黄龙、安塞等县建立了统一选举日制度;黄陵县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任职资格、持证上岗制度;志丹、宜川等县实行了候选人提名差额制;甘泉县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提出“十有”标准;延长县赋予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六项职责、六项权限”;子长县建立“三个机制”,有效规范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为了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能大胆监督,正确履职,市纪委于7月20日举办了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班,各县区纪委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主管室负责人、试点乡镇、试点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了培训,并为各县区培训了师资力量。各县区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全员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权利和义务,掌握了工作程序和方法,使他们能够尽快进入角色,真正担负起监督职责。截至目前,全市3386名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和9972名村民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全部轮训了一遍。
积极开展工作,大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后,都能积极履行职责,大胆开展监督工作,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大胆实施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针对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土地出让以及群众比较关注的公益性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大胆监督,清理纠正不合理财务,确保了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安塞县真武洞镇阳庄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原任支部书记在扶贫移民和退耕还林政策方面的违规行为,配合镇纪委调查核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子长县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对2008年以来的村级财产财务集中审核清理,共清理出不合理开支225支,涉及金额2.1万元。
——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村民监督委员会根植于群众,最了解村民的心声和愿望,也最能集中群众智慧,为群众谋发展,奔小康。黄龙县三岔乡四条梁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积极为村上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为村民联系核桃、苹果销路,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带领群众走上了共同致富之路。吴起县周湾镇訾大滩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实行“村务村民理、村策村民定、村事村民管”办法。全市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并运行以来,给村“两委会”提出建议3236条,否决村务活动中违纪违规和不合理事项663次,有力地推动了所在村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上下沟通、释疑解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民选产生,来自于群众,能够及时反映群众诉求。洛川县老庙镇化石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反映该村“两委会”占用了修304省道土地赔偿款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协调下,按时将赔偿款发放到村民手中。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使很多村民之间、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利益纠纷得到了较为妥善的处理,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创新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难点,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村民监督委员会这一制度的创建和推行,强化了对村委会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构建了村民权益的保护机制,使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始终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切实做到阳光操作,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性,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弥补了村民自治制度的缺陷。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形成了以村级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村民自制组织中决策、执行、监督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使村民自制组织结构更加合理,运行更加有序,变单纯财务监督为各项村务监督,变上级间接监督为群众直接监督,变体内监督为体外监督,有效解决了村民不能直接参与自治管理的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黄陵县店头镇曹家峪村民监督委员会坚持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积极谋划村上后续发展,建立村级事业科学发展的“访、督、带、建”四步走机制,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创新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村民监督委员会整合了各种监督资源,实现了村务管理与村务监督的分离,使村务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两委会”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实现,成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
——架起了农村干群关系沟通的桥梁。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后,既能把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村干部,又能把“两委会”处理村级事务的决策及时传达给广大村民。通过下情上达与上情下达的信息沟通,架起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交流沟通的桥梁,畅通了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群众称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挂在农村的“活意见箱”,让党组织放心,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
——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全市的来信来访下降了三到四成。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会”各司其职,使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逐步落到实处。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参与和有效监督下,很多村民之间,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利益纠纷得到了满意的处理,保障了农村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成为村级事务的智囊团,促进了村干部与群众的互相理解与支持,使村干部能集中精力,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延川县文安驿镇周树塬村苹果园生产道路多年没有维修,严重制约苹果产业的发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了解情况后,积极向村上建议,使果园道路很快得到畅通,极大地方便了果农和果商,全村苹果收购价格每斤提高了0.1元,为全村创收达1万多元。
勤政廉洁新风来,风清气正万事兴。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通过抓廉政、抓管理、抓监督,把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热情、智慧极大地凝聚在农村发展的大业上,使全市农村产业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农业总产值353638万元,较上年增长5.1%;农民现金收入3118万元,较上年增长20.7%,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达1575万元,同比增加248元,较上年增长18.7%。
文章来源:延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