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富平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安排部署2012年案件查办工作。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的要求,按照“整合办案力量、强化组织协调、突出办案重点、发挥治本功能”思路,立足实际,及早谋划,坚持自办案件和基层办案“两手抓”,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工作水平,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势头。
整合人才资源,进一步壮大办案力量。在充分了解和仔细考察的基础上,县纪委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当中,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在法律、审计、金融、财会、税务、科技管理等方面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年轻干部纳入办案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使用。同时,通过学习考核、业务培训、以案代训、旁听庭审、组织讲评、派出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开展组织协调,进一步凝聚整体合力。在内部协调方面,将24个镇(管区)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包联各协作区,由案管室对协作区解决信访问题和办案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实行季度汇总和年终评比;在外部协调方面,充分利用纪委组织协调开展反腐败职能的优势,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和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案件,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综合运用相应的职能和手段,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
抓住重点环节,进一步提升办案效力。一是加强案源排查和目标初核。全面系统梳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认真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受理群众投诉等工作中发现案源线索,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筛选、统一管理,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二是由主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召集有关人员,对案件线索进行评估论证,瞄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锁定办案目标。三是着力提高组织指挥、谈话突破、调查取证、协调配合和督办指导能力,用统筹的观念提高办案质量。四是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每查办一起案件时,根据案情需要确立案件主办责任人。主办责任人对选定办案人员、确定初核范围有建议权,对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调度有决定权,对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情况有监督权,同时对案件调查全过程和调查结果负总责。
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发挥治本功能。克服“单纯办案、孤立办案”思想,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促进办案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进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注意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渠道,努力使党员干部少犯、不犯错误。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防。
文章来源:中共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