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安:坚持“三个并重”做党纪国法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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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重要决定,体现在党的建设领域就是依规治党。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永平同志在12月18日召开的全省各市(区)纪委书记座谈会上强调:“依规治党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理念的深刻变革和重大改革,是明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主线。”这为我们如何搞好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依规治党,需要我们结合实际不断领会精神实质、创新方式方法、丰富科学内涵。作为西咸新区的重要组团,泾河新城按照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通过坚持“三个并重”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新形势下依规治党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坚持协助落实主体责任与聚焦主责主业并重

一是正确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坚持协助落实主体责任与聚焦主责主业并重的工作思路是适应新形势下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同时也是促进党委依法依规全面开展工作的需要。年初,泾河新城纪委协助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反腐败机制体制保障、强化纪律建设、执纪问责、领导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创新制度建设等5类反腐倡廉工作涉及的28项内容任务对应班子成员进行责任人工,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明确了责任落实的具体目标。同时,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纪委书记与各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基础,依法依规推进开展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是认真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协助党委印发了《泾河新城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各相关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理清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协助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坚持把好考试、任前考察、公众审查、廉政考察和任用考核等选人用人“五道关”;协助完善制度约束,根据泾河新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4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谈话》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水平;协助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组织班子成员、部门“一把手”等31名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履行“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必须承担的责任,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充分利用好党委的“主体责任”突出纪检主责主业。理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基本上形成了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纪委工作推进中的障碍、及时审议纪检有关方案和工作推进措施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落实“三转”要求,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具体的业务工作,切实将监督执纪问责摆到纪委的中心位置;协调成立执纪机构,成立监察审计局(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专项推进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减少职能交叉,强化了办案和监督力量,同时将监察审计局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变过程监督为结果问责,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不再参与业务部门组织的征地拆迁、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等业务工作,集中精力,聚精会神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协调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对管委会3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对西咸北环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四路三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7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强化了业务部门责任意识。

二、坚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执纪监督问责并重

一是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保障。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形式,以常态化开展法制报告会、廉政文化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余次,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创新开展以“观影促廉”等活动为载体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了警示教育内容,组织警示教育片18个,培训党员及领导干部1000余人次;积极营造自学氛围,发放廉政学习书籍5000余本;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工作。通过《泾河新城》(内刊)、泾河新城官网上开辟纪检专栏等形式,强化了宣传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积极报送宣传材料,今年省委组织部陕西党建网、省纪委秦风网、《三秦都市报》、西咸新区官网等主流媒体累计采纳刊发各类宣传材料20余篇;此外,形成了以廊道、楼道、桌面、网络、室内主要内容的“五大”创新廉政文化,将廉洁自律文化观念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营造了崇廉尚洁的工作氛围。

二是通过执纪监督问责要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前置和公开检举方式,通过在项目现场设立检举投诉箱,在官网和《泾河新城》(内刊)上公开检举方式等形式,方便问题发现;积极开展检举和上级转发的案件查办工作,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党的纪律执行,止“懒政”、治“庸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今年以来,积极开展专项督查,作风纪律暗访等工作,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努力形成发现一例、查处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与探索纪检模式并重

一是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必须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四风”整治公开化、规定执行刚性化等要求。首先,围绕“八项规定”落实,规范了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和“三公”经费等项目的监管,围绕上班到岗情况、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品、就餐浪费等现象,在组织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针对性措施整改,作风建设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据统计,“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比2012年,2013年分别有所下降,今年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控制为零。其次,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反弹,针对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专题会议7次,分别详细分析了当前反“四风”工作形式,明确了职责分工,强调了节假日期间的工作纪律。印发了《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等问题的通知》、《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7份,先后对管委会本部、工程建设部、综合执法局、管理办和崇文塔景区服务中心等8个值班点人员的到岗情况及值班车辆的使用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暗访检查16次,张贴“温馨提示”30余份,发送廉政短信10余,650人次。第三,行政效能监察扎实开展。按照省纪委和西咸新区纪工委关于做好2014年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相关要求,印发了《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等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关于开展2014年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通知》等2份文件,扎实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充分将网络测评、短信测评、外评、互评和自评等测评方式相结合,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管委会、(集团)公司24个部门的政风行风进行深入全面的测评。期间,发放各类测评表格1500余份,编发测评短信100余条,召开测评座谈会2次,深入基层6次,开展明察暗访工作3次,为提升我委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四,严格案件查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挖案源,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是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是满足新形势下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的要求。泾河新城纪委根据中、省及西咸新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相关文件要求,立足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执纪、强化宣传教育和落实“三转”要求等主要工作内容,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化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制度监督执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强化执纪队伍建设等“四项”具体性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工作体系,夯实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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