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稳步推进纪委派驻全覆盖,县区纪委要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厘清职责定位,改进派驻监督方式,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找准职责定位,有效整合监督力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的工作本质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派驻机构受纪委领导,对纪委负责,与驻在部门属于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厘清职责定位,改变以往工作中的惯性思维定式,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解决职责认识不清、角色定位不准、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纪审查工作整体偏弱等问题。
严格按照“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和“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采取单独派驻和集中派驻结合的方式,宜“点”则“点”,宜“面”则“面”,科学设置,成熟一个派驻一个。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从而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形成一个“驻点”就是一个反腐“堡垒”。我们在合理配置派驻机构的同时,有效盘活总量,将全区派驻纪检组整合成6个联合执纪审查组,筛选组建了涉及金融、审计、建筑、水利等行业的专业领域人才数据,采取提级办理、联组审查、协助审查、等联动机制,解决了派驻机构人员少,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联合执纪审查组去年共初核线索128条,转移交立案76件,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监督效能
派驻机构要正确把握职责定位,找准工作途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增强驻在部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严明党的纪律。派驻机构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是不是执行了党章要求,是不是坚持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不是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行为。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派驻机构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看看全面从严治党管没管、治没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有关规定有没有落实,通过明责、督责、问责,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压力传导,激发担当精神,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
强化作风监督。全面从严治党要从细节出发,从抓作风做起。派驻机构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着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见物见人见细节,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违犯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问题,倒查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懒散”等问题,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牢固树立 “有案不查是失职,重大情况不报告是违纪”的执纪理念,践行“四种形态”, 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抓好对内的执纪审查,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重要情况向派出纪委报告,把监督做细做实,同时,对纪委批办的线索进行核查,严格依照监督条例的要求,实事求是开展核查,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打造过硬派驻队伍
落实“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求,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干部队伍。
选好配强干部。认真落实“两为主”规定中“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掌握选人主动权。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结构,注重从各部门、公检法系统中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队伍中来,积极为派驻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畅通干部使用交流渠道,激发干部工作活力。
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集中开展“两准则四条例”培训,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站、纪检微信交流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网络培训,通过案例剖析、问卷调查、知识问答等形式,提升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采取轮岗交流、以案代训、上派下挂、跟班作业等方式,抓好日常业务培训。
强化内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报告说情干预执纪审查工作登记备案制度》《执纪审查工作回避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科学文明办案。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执纪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对执纪审查排名靠后,压信不办、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实施约谈,切实增强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
(作者系宝鸡市金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