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重拳出击查处“微腐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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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杨凌示范区纪工委把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查处基层违纪违规行为,着力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强化约谈提醒和通报曝光,惩治“微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1-9月份,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基层党员干部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等典型案件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思想高度重视,组织协调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对查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区乡换届,明确镇办党委副书记不再兼任纪委书记,单设了镇办纪委书记,排名在党委副书记之后,主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力量。同时,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优势,将五个镇办基层纪委整合为两个办案协作区,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纪工委多次听取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汇报,作部署、提要求,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全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零查处”的镇办进行了集体约谈,促使基层强化思想认识,认清形势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严格量化了查办案件指标,加压倒逼责任落实,根据示范区《纪委监督责任量化考核评估办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对查处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将追究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拓宽案源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把拓宽案源线索渠道作为查办案件的突破口,发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领导干部点名接访、“12388”信访举报平台、信访民情直通车“四位一体”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手段发现问题,多层次宽领域挖掘线索。聚焦群众利益,紧盯农村村组、城乡社区、民生行业,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大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今年,所有镇(办)均突破“零办案”,共立案审查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等典型案件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

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高压态势。依托大型电视问政栏目《新风》,公开曝光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仅赢得

全区广大群众的支持与信任,也进一步教育引导基层干部遵纪守法、为民服务。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和公开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系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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