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职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创新发展的传承者、推动者。加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使其在新的岗位上开好头、起好步,走正路、不掉队,对于保持领导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执政能力,意义重大。近年来,宝鸡市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把廉政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学廉、考廉、诺廉、述廉“四位一体”廉政教育新机制,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读书学廉——树立廉洁从政理念
学廉是基础。新任职干部工作有热情,但不少人廉政知识欠缺,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淡漠,为保证其健康成长,廉政教育是根本。我们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廉政培训等制度,不断扩大廉政教育的范围和对象,加大廉政教育的力度和频次。开展“清风相伴、读书思廉”主题活动,采取辅导报告、知识测试、座谈交流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读好书、知廉事,勤思考、重廉行”。去年以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560场次,举办专题反腐倡廉报告13场次,3700多名干部受到教育。
任前考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考廉是保证。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忽视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尤其是一些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知识、反腐倡廉意识比较薄弱。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突破传统教育方式,从2009年起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坚持“凡提必考”的原则,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进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础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注重实效,使廉政教育由“务虚”向“务实”转变,推动了新任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常态化、规范化。在考题内容上,既立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采用传统题型,同时又突出学用结合,增加情景模拟题,加深对党纪法规的认识、理解和把握,把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将考试范围向下属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和村级党组织、村委会的负责人延伸,逐步实现“考廉”对象的全覆盖。在结果运用上,严格落实“成绩不合格暂缓任用”的规定,始终做到考试成绩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制度推行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211场,2550多名拟提拔领导干部(其中县处级301名)参加考试,26人考试不合格被暂缓任用,保证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上岗诺廉——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诺廉是深化。为了让新任职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我们积极推行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新任职领导干部履职前,按照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围绕宗旨意识、廉洁从政、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向组织和社会各界作出承诺,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的落实情况由纪委组织专人开展督查,并作出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任免重要依据。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干部履职之初就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廉洁从政深深扎根思想深处。同时,不断深化廉政承诺,形成了新任“一把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承诺,新任职的干部面对党旗进行“廉政宣誓”承诺等富有特色、务实管用的诺廉形式,促进新任领导树立正确权力观、价值观,做一个正派清廉的人。去年,全市对新任职的70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任期述廉——促进干部履职守廉
述廉是检验。加强对新任职领导的监督,使干部自始至终廉洁自律,全程监督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推行党政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述效制度,就是干部任职一段时间后,进行述廉述效。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对述廉述效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等次确定和结果运用做出规定。内容上主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模式上坚持述廉与述效并重,在市县党政机关推行向上述廉述效、承诺述廉述效,在基层推行点题述廉述效;述廉时纪委委员根据述廉对象的陈述、回答质询,给出评定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人,全程参与廉政走访、评议质询、大会测评等环节,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了述廉述效的权威性、实效性。千阳县对述廉测评为一般的2名述廉对象实施诫勉谈话,督促限期整改,对测评较差的1名对象实施警示训诫,要求再述,对干部震动很大。一些领导干部过去把“一岗双责”当口号,现在意识到必须视“一岗双责”为职责,“为了台上不流汗、平时就得尽职干”已成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共识。全市先后开展述廉述效82场次,有30多名县处级和330多名乡科级干部向上一级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述效,使领导干部真正受到教育,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系宝鸡市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