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镇巴县针对村务管理缺乏透明、民主监督难到位的实际,按照省纪委要求,扎实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五年来形成了村“三委”共治、和谐发展的局面。全县225个村监会累计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000余件次,参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500余件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300余条,形成村级科学决策400余条。
村监会成员群众投票选举
“村监会的3个人是通过村民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的……”杨家河镇贺家山村年过六旬的老党员王大爷告诉记者。
2011年12月,镇巴新一届村民监督委员会同村委会同步换届选举,鼓励工作能力强、又有干事愿望的离退村干部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选配敢于负责、坚持原则、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和返乡离退休干部为成员,同时要求村“两委”成员及近亲属等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使村监会真正成为群众的代言人。
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拿出近70万元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列入财政预算,使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平均达到300元;各镇依据实际情况每月补助监委会成员50至80元误工费不等,并把优秀监委会成员列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
同时,该县挤出资金加大村监会规范化建设,达到“七有标准”,即: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载、管理有组织。
村集体事务大家说了算
“县纪委赋予我们重要会议参与权、重大事项否决权、重要报告签字权、违纪违规纠正权和有关案件协查权五项监督权,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小情均实行一事一监督,去年我们就对不应享受低保的1户村民进行了否决,纠正村委会不合理支出 2 笔1750元,确保村集体事务大家说了算。”三元镇柏坪村村监会主任王文生说。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该县在村务监督工作中推行了村级重大事项“五步三公开”模式。第一步,广泛收集民意。村监督委员随时收集群众愿望,及时反馈村两委。第二步,支部形成决议。召开党员大会表决,形成立项意见。第三步,村民大会决定。党支部将形成的初步意见交村委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第四步,村委组织实施。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在村党支部领导和村监会的监督下实施。第五步,检查验收评议。村监会组织或参与检查验收,召开述职质询及民主测评会,分析成效、总结经验。“三公开”即:对办理事项、办理过程、实施结果全程公开。
2010年,三元镇刘家沟村委会有人提议卖掉集体茶园修建村办公室,村监会成员逐户上门走访、收集民意后投了否决票,村“两委”最终从其他途径筹集到资金。村监会的有效监督,避免了集体资产损失,促使村“两委”进一步做到正确决策、民主决策。
“五步三公开”模式运行以来,该县共监督实施村级重大事项和决策670余件,其中,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实施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120余条,被“两委”采纳85条,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率测评达98.6%。
“村纪委”架起干群“连心桥”
今年年初,三元镇宁家营村在国家补助外,自筹资金10万元铺设小组公路水泥路,开始个别村组干部有怨言,群众有疑虑。为此,村监会两头做工作,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监督,每天向群众代表公布账目,每10天向全体村民公示财务情况,工程在短时间得以顺利完工,群众说:“有人监管,村上办事我们放心!”
镇巴在汉中市率先建立以“三无”、“三率”为标准的村监会履职考评机制,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考评与各镇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其中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占70%,群众满意率测评占30%。通过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确立优秀、称职、不称职档次。凡不称职票超过测评人数30%的,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凡不称职票超过测评人数50%的,责令村监会成员主动辞职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予以罢免。考评结果与村监会成员待遇直接挂钩,对村上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还要追究村监会主任责任。确保村监会成员充分发挥“监督员”、“参谋员”、“调解员”作用,进一步架起干群“连心桥”。
该县还在全市独家建立举报直通车,监督委员会主任可用县纪委配发的专用信封,直接反映村两委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鼓励支持村监会积极履职,促进各村干部廉政勤政,不断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全县225个村两委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办事透明度增强,群众满意度提高,群众上访事件逐年下降,有效促进了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