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年间3000余人因贪污渎职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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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高院公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调研报告》,从2008年至2011年,四年间全省法院审理贪污受贿案件1991件,判处罪犯2808人;审理渎职犯罪案件241件,判处罪犯355人。

我省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具有5个特点,第一是呈现出渎职犯罪案件明显逐年上升的趋势。第二是案件类型集中,贪污贿赂犯罪中,主要集中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平均占到案件总数的95%以上;渎职犯罪主要集中在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罪,占案件总数的86%以上。第三是适用缓、免刑比例较高。第四是基层政府干部、村委会成员在退耕还林、征地补偿款、惠农补贴发放等工作中的贪污贿赂犯罪高发,直接侵害了当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第五是犯罪主体多为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占到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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