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我院从2010年开始,围绕检察权运行轨迹,立足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以监督制约检察权为核心,把握查找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这两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权的规范行使。
一、把握工作大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
我院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置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使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与检察工作主题协调统一起来,全院上下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协调抓、具体部门具体抓的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层层动员、集中学习、网上宣传、重点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将学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深化干警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认识,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结合实际工作,找准廉政风险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惩治腐败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三个更加注重”,从本质上说是要求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防止腐败的发生。因此,查找风险点是切实抓好检察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基础,只有风险点找准了,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防控工作。我院以科室为单位,根据其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部门开会讨论、干警自己先查找,再互查,相互完善补充的方式,查找不同环节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点。业务部门主要按照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以及内勤四类岗位不同工作职责查找风险点;综合部门按照个人具体工作岗位特点,如办公室,分别按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等不同岗位查找风险点。我院还结合实际把侦查监督、公诉、驻所检察等重要业务部门的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范畴,最大限度进行预防。同时,通过发放千余份《征求意见表》,对照“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七种类型和具体表观,要求干警查找可能出现的风险点。
2011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查找了办案及工作程序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制定相关防控措施。检察长、党组成员分别对分管部门领导及所属干警的岗位职责、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审核。最后将全院所有人员所在岗位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发布到我院局域网上,进行公示监督。
三、搭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平台,规范权力运行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始终把防范工作同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注重引导全院各部门及时将防控措施转化为制度机制,及时将查找出的风险点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针对院级风险点,由院党组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先后制定了《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实施细则》《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细则》《检务督察实施办法》《建立执法档案实施意见》《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监督办法》《加强纪律作风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奖惩办法》等制度。
针对岗位风险点,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针对部门风险,由各部门全体人员围绕人、财、物管理和案件办理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如:院公诉科制定了《廉政风险四级分类防控机制暂行规定》,并制作防控流程图,随时提醒办案人员;院侦查监督科在排查风险点时发现以往在办理立案监督和不立案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存在着办案人没有审查报告及审查意见,办案程序不完善的情况,制定了《关于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复议案件的有关规定》;反贪局针对案件线索初查完毕不予立案的条件不统一的情况,制定完善了《案件线索初查的规定》;反渎职侵权检察科制订了《关于介绍信、询问通知书、查询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使用规定》等。通过上述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办案流程、办案质量标准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将每一个办案人员和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纳入制度规范的严格约束之下,使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更加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四、狠抓督促落实,注重调整修正,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运行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我们注重抓好查找风险点、防控措施、调整修正“三个环节”,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主要风险清晰、防范措施有针对性。
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过程中,督促落实是关键。我院一方面结合实际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过程中或执行之后,按照防控机制考核标准,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等方法,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过不间断地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当行为,避免转化为违纪违法问题,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有效运行。同时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和院内工作目标考核。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予以分解、量化。通过鼓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特色、有实效的科室,引导全院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多了一项有力的依托。
另一方面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检务督察范围。检务督察突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根据督察计划,通过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的方式,对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案纪律作风情况、重点办案环节等方面进行督察,并坚持做到“五个提醒”,即:落实制度经常提醒,执法办案随时提醒,安全措施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办理大要案特别提醒。
我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在向科学化、规范化推进,是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探索。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了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守纪意识,拓宽了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渠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使我院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个平台,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加大监督力度,形成了宣传、教育、监督和预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