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促进廉洁从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河北省纪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级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制度的意见》。
该意见规定,谈话由各级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谈话对象为同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重点是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该意见还规定,谈话工作在各级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每年的谈话名单和具体安排,根据纪委常委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谈话对象要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实事求是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虚心接受谈话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并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