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民林荣达举报汽车客运站开具的发票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随后,他收到花都地税局名为“税收违法举报案件检查情况书面告知书”以及奖金金额为5元的领奖通知书。因举报奖励太少,林荣达把花都地税局告上法庭。地税局回应称根据贡献大小,算出的奖励金额就只有5元。(9月4日《中国之声》)
花都税务部门面对市民举报,能够及时处理反馈,而且还能按照贡献给予奖励,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见识过太多市民举报石沉大海,花都税务部门的做法还算是不错的。
市民因为不满5元钱举报奖励,将花都地税局告上法庭,真的是在乎奖金多寡吗?仔细探究隐藏在其中的民意诉求,我们会发现:林荣达较真,更多的恐怕还是对税务部门缺乏诚意的表现感到愤怒。用林荣达的话来说,“这么少的奖励对举报人的积极性没有推动作用”。
随着公共意识的觉醒,市民参与公共治理的热情日渐高涨。无论是自觉监督权力,还是自发为公共权益呐喊,实际上都是积极参与公共治理的体现。从现实来看,无论是举报税务违法的林荣达,抑或是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番禺民众,他们都是参与公共治理的践行者。随着践行者越来越多,氛围越来越浓厚,现代文明社会似乎正在日渐成型。
当市民的热心遭遇冷漠对待,也就注定了这场尴尬的存在。市民的举报,不单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更是给公职部门出的考题。处理这道考题,并不是“我知道了,谢谢你”的姿态性回应就可应对,也不是“论功行赏”就可打发。林荣达这场官司,虽然以奖金少之名状告相关部门,但其后真正目的,恐怕还是为失落的民意找个说法,为对举报处理结果的不满情绪找个说法,为民众参与公共治理的热情未曾得到尊重讨个说法。■
(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