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原副市长受贿2100万元终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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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家子弟——大学教授——副市长——巨贪,这是山东省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的人生轨迹,从踏入仕途到落入法网,时间只有10年。检方对其2001年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之前的受贿指控只有一项,而从2001年至2008年案发期间,陈兴銮受贿达2100万元。陈兴銮的犯罪行为多发生在他任东营区委书记期间。不论是个人职务提拔升迁,还是工程项目启动,最终都是陈兴銮一个人说了算。他的生活作风极为腐化,在任区委书记后,情妇一度达到十多个。

最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鉴于被告人陈兴銮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判决结果由一审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点评:

陈兴銮的犯罪过程,几乎全部是其在东营区任书记期间,反映出目前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力甚至缺位。从政10年竟包养10余情妇,是官场一些腐化分子的缩影。一些官员思想堕落,贪图享乐,骄奢淫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把包养情妇当做有本事的表现。其本质是对公权力的占有和滥用,通过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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