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陕西省最大的腐败案、2007年陕西十大新闻之一——陕西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案,其涉案的多位干部,近日以受贿等项罪名,理所应当地受到人民和历史的正义审判,已经各自领刑,并在媒体舆论界、百姓网民中,再次引起高度关注和热议。
陈双全案带给人们的警示和思考,是沉重的、深层的和多方面的。各级党政领导、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该紧密联系各自的实际,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行深度剖析,总结吸取教训,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根本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真正做到像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党所告诫和要求的那样:“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近年来,在一条条“宽阔平坦的高速公路”上,腐败大案窝案高发频发,呈现数量多、级别高、金额大、串案窝案等显著特点规律,已是客观存在、不容争辩的事实。为什么?因为,在国家大力发展公路建设、大量投入建设资金的历史时期,这里的权太大了,钱太多了,又严重缺失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和对策措施。这再次雄辩地证明了一条铁律:越是权大、钱多而又缺失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和对策措施的地方,越是容易产生腐败。
不可否认,公路建设系统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国家大力发展公路建设、大量投入建设资金的历史新时期,干了不少事,成绩显著,非常辛苦。但是,对于像陕西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这样的贪官来说,他们绝对不是“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而是在“为国家和人民工作”的动听言辞和漂亮口号下,以“为国家和人民工作”为名,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疯狂至极地以权谋私、化公为私、中饱私囊!因此,手中掌握人、财大权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大环境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和对策措施还相对比较薄弱的情况下,要真正自觉做到“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甚至是一件极难的事。正因如此,胡锦涛总书记才向全党语重心长地告诫和要求,“一定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的监督,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要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就必须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这当然离不开自身的廉洁自律和不断的教育学习。然而,更重要、更根本的,还在于制度机制、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创新,特别是要建立大众参与、公开透明、先进科学的干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从而真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政府在人民监督下工作。只有阳光和监督,才会让执政更加“干干净净”,才能真正从根本上破解科学发展、民生和谐的各种难题迷雾,如同当年的深圳“杀出一条血路”一样,再次蹚出一条突破瓶颈的崭新之路,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既是从源头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希望所在,也是实践“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这个主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