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反腐倡廉不断深入,省纪委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开展“三项检查”工作(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贯彻中纪委“七项要求”检查,党政机关公务车辆清理检查,财政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基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管理检查)。省纪委监察厅还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到会并讲话提出要求。可见,三项检查在我省今年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全局工作中,占有突出位置,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三项检查”,是我省从自身实际出发,切实有效推进反腐倡廉不断深入,所作出的重要决策和采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三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把“三项检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把宣传“三项检查”作为第二季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贯穿于这项工作的始终,精心制定计划,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整改四个阶段,进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内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舆论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三项检查”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有力举措,加强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大胆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漏洞、问题和薄弱环节,试验探索,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新的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通过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与条件,切实有效推进反腐倡廉不断深入。
各级党委、政府对“三项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作为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更好地为全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服务,为实现把我省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