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抓住时机,制定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充分体现了十七大关于“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反腐败新思路,是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要把《工作规划》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树立新的理念,坚持“五个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坚持服从党委统一领导与争取相关单位理解支持相结合,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服从党委统一领导,既可以保持反腐倡廉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又可以组织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行业密不可分。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零星分散的力量组成“合成军”,使其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反腐倡廉建设这个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在承上启下和左通右联的重要位置,如果离开党委的正确领导,就容易出现政治上迷失方向、工作上另搞一套、感情上离心离德,给反腐倡廉建设帮倒忙;如果离开协作单位的配合支持,工作就容易陷入孤军奋战、势单力薄、举步维艰的困境。所以,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和“部门各负其责”之间履行好“组织协调”的职责,根据《工作规划》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处理好服从与服务的关系,当好党委重大决策的“智囊团”和具体推行者,给协作单位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对协作单位要多联系沟通,进行科学组织,适时提出要求,加强工作督查,消灭“死角”和“空档”,切实把党委的重大部署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确保《工作规划》的各项工作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二、坚持完成“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相结合,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工作规划》对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建设,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个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共提出了150多项具体任务。可以说这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定动作”,各级各部门对“规定动作”,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按照要求和时限,不折不扣地抓落实。但也要看到,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既有共性的一面,也有特殊性的一面,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情况多种多样,如果不分个性共性,不分轻重缓急,不分优劣先后,机械呆板地用一个模子去套,用一个办法去抓,一个标准去考,有好多事情就会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所以,要把《工作规划》的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尤其是要结合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对症下药地开“处方”、定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亮点。比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革工作载体,充分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主观和客观相一致、形式与内容相匹配,反腐倡廉建设才能增强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一言以蔽之,要正确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辩证关系,既要把“规定动作”做得扎实到位,又要把“自选动作”做得异彩纷呈,使二者相得益彰,相映生辉,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促使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取得显著成效。
三、坚持减少文山会海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涉及范围广,工作头绪多,任务相当繁重,要取得令老百姓满意的社会效果,必须要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作保证。如果名利思想作祟,急功近利地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或干欺上瞒下的形象工程,遇到矛盾绕着走,不愿下功夫干实事、真干事,落实《工作规划》就是一句空话。所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落实《工作规划》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实践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动从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电话落实电话的陋习中解脱出来,勇于冲破文山会海的羁绊,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到群众中了解第一手资料,下功夫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注重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尽快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落实《工作规划》是实干,不是空喊,无沽名钓誉之心,唯忧国忧民之实,从而增强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加强对科学发展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维护抗震救灾工作纪律,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抗震救灾工作中各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保证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深入有序地顺利开展。要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下大力气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同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有效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管人,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四、坚持做好中心工作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严格防止与克服“灯下黑”。打铁先要自身硬。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是主力军,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又要积极开展各项实际工作,确实是使命光荣、重任在肩,而且随时都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为了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防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害群之马”,给反腐倡廉建设的神圣事业抹黑,需要我们在落实《工作规划》的同时,自觉克服“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的片面认识,要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放到重要位置来抓,特别是注意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不断强化自我约束的党性意识,自觉做到防微杜渐,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的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用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公正廉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有效防止和克服“灯下黑”的问题发生,落实《工作规划》底气才足,胆子才正,腰杆才硬,容易赢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收到一呼百应的社会效果。
五、坚持总结经验与汲取教训相结合,努力降低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本。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中,要认真总结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政策研究,不断加深对反腐倡廉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这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新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方法。而且,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带动一般,是我们党历来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任何时候都不能丢,而且需要在新形势下不断发扬光大。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工作中谁也难以做到万无一失,当常胜将军,在积极工作中出现一时失误和一次差错是很难避免的。有的同志认识不到这一点,一旦工作中出了问题或发生了预想不到的错误,为了保住“乌纱帽”,对上级是捂着盖着,对下级是藏着掖着,对群众是哄着骗着,甚至设法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是自欺欺人的错上加错,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愚蠢之举,不采取釜底抽薪的纠错治本之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到头来只能是“小洞不堵,大洞吃苦”,小错酿成大祸,既害己也害人,以致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出了问题不可怕,怕就怕回避问题或掩盖矛盾。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出了问题或走了弯路,要正确看待,科学分析,认真剖析主客观原因,注意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寻找失误和差错,多做“亡羊补牢”的工作,变教训为教益,适时转变工作思路,采取新的对策,努力把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防止类似性的错误再次重演,以便在落实《工作规划》的实践中,努力用最少的成本投入,争取创造出最佳效果。■
(作者系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