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组织按照党中央反腐倡廉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实践,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为有效预防腐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抓反腐倡廉教育的过程中,热衷于教育形式求新、求奇、求特,往往忽视了教育效果。为此,我们要努力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切实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一、教育实效性被弱化的表现
一是以计划代替效果。有的单位善于炒作,工作大搞提前量,部署早上会,活动早布置,相关信息早上报,表面上“十分重视”,实际上应付上级;有的将教育的计划一制订、表格一下发,即当成教育任务完成,把“计划表”当成了“成绩单”。结果是教育有计划、无落实,有布置、无检查,有要求、无成效。
二是以过程代替效果。反腐倡廉教育是一个系统的教育过程,从开始的调查研究、思想摸底,到优化方案、制定规划、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再到检查考核、总结评估等等,这些过程是教育工作的程序,都是为教育的效果服务的。但是,有的单位不是在强化实效上下功夫,而是热衷于走过程,常常把过程实施当成学习教育效果向上汇报。
三是以方法代替效果,这一问题比较普遍。反腐倡廉教育既有传统的方法,也有随着时代发展和教育对象情况的变化,而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都应是为教育内容服务的。但形式再好,方法再新,也不能代替教育的效果。
四是以统计代替效果。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有的可以量化,有的是不能量化也不好量化的。现在,不少单位在教育中,各式各样的统计五花八门,有的刚一布置,就让下边报数字,参加多少人,写了多少心得,举办多少次演讲,出过多少期简报,有多少领导上过课,如此等等。统计数字只能证明对教育的重视和进行的程度,不能反映教育的实际成效。
二、衡量教育效果的基本原则
反腐倡廉教育属于思想教育的范畴,对其教育的效果不能脱离思想范畴的特征去看待,而反腐倡廉教育又有其特殊性,必须联系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必须用实是求事的、辩证的观点来看待,这样才能避免犯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衡量教育效果,笔者认为应当把握好“六个结合”:
一是坚持眼前与长远相结合。教育的基本目的是为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但构筑这一防线,绝非一时一日之功,需要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企图通过一堂教育课,一次演讲,看一次警示片就把人们的思想解决好,是不现实的。因此,要着眼于当前,立足于长远,把眼前的要求和长远的目标结合起来,切不可用“立竿见影”的观点来衡量反腐倡廉教育。
二是坚持动态与静态相结合。思想是个动态过程,反腐倡廉教育要适应这一特点,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和持久性地抓实抓好。思想道德防线同样是一个动态的东西,也不可能有永远的“免疫功能”,更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奇效。要通过教育扎扎实实地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又要不断掌握、分析人们的思想变化,不断解决反腐倡廉过程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各种思想问题。
三是坚持内在和外在相结合。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正大光明的表现。可是,从查处的腐败分子来看,无一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善于作秀的高手。在衡量教育效果的时候,要坚持内在变化和外在表现相结合,不仅要看他怎样说,更要看他怎么做;不仅要看他台上怎样讲,更要看他台下特别是八小时之外干什么;不仅要看他要求别人怎样,更要看他自己带头做得怎样。这样综合起来分析,内外结合起来考察,就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教育的真实效果。
四是坚持点与面相结合。抓点带面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党风廉政教育也要通过抓点带面,从点上取得经验,到面上去推广,通过典型来引路,以典型来说服教育更多的人。但是,在衡量教育效果的时候,不能以点代面,用一两个典型人物来取代面上教育的效果。同样,也不能用出了一两个腐败分子来否定整个单位教育的成效。因此,衡量教育效果一定要全面地综合地看待,对点上的教育经验要实事求是,不能无限拔高;对面上的存在问题不能视而不见,要认真加以解决。
五是坚持集中与平时相结合。当前,在教育中比较偏重于集中教育而忽视平常教育,又往往以集中教育来代替平常教育,用集中教育的效果来代替整个教育的成果。其实,集中教育与平常教育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平常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教育,也不可能通过一两次集中教育收到根本成效。而一旦出了典型,出了问题,又往往从集中教育中去找答案,找原因,这种形而上学看待问题的方法,还是脱不掉简单化和功利主义的影响。
六是坚持有形与无形相结合。思想教育是个有形又无形的过程,从教育的实施来说,是有形的,而教育在思想深处起的变化又是无形的;从教育的方式方法来说,是有形的,而教育的效果有时也是无形的。因此,看待教育的效果既要重视有形的外在表现,同时也要重视无形的内在的思想转变。
三、影响教育效果的主要因素
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形成和表现不是孤立的、单一的,它受多种环境、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是教育者自身形象的影响。这一点极为重要。作为教育者和教育的组织、实施、推动者,他们的自身形象和示范带动作用尤为关键。如果自身形象不佳,必然严重影响教育的效果,不仅对正在进行的教育起到抵消作用,也会使以往的教育效果前功尽弃。
二是教育所处环境的影响。教育的环境就是教育形成的氛围,这是影响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什么有的教育在特定环境中、特定的时机进行成效明显,而在平常却收效甚微?例如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有的单位开辟第二课堂,将党员干部带到监狱去看,去听腐败分子现身说法,用身边的腐败案件教育身边的人,就起到了震撼心灵的作用。再如,有的腐败分子在台上,对反腐倡廉教育不感兴趣,也从不当回事,当发生问题,被组织上实行“两规”谈话,在特定的环境下对问题的反思,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就比较深刻而具体,且触及灵魂,能讲出真话,这一效果也是在特定的环境下才能达到的。
三是教育方式方法的影响。教育是一种理论灌输,是一种思想说服工作,要依靠一定的方式方法来实现。要在坚持传统教育方法的同时,结合现代教育手段,注重新形势下的心理活动分析,把教育搞得生动活泼,引人入胜,达到寓教于乐或者是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同时,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能够缩短教育过程、增强感官感受等功效,不断强化对教育效果的催化和促进作用。
四是教育机制的影响。反腐倡廉教育是个长期任务,要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刚性制度,如果把反腐倡廉教育仅当作是可有可无、可早可迟、可大可小的一项软任务,当作随机式、随意式、任务式的软指标,当作纪检监察组织一家的任务来完成,那教育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必须认真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大格局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教育力量,优化一切教育资源,形成全党抓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必须建立既有统一要求,又有区别不同对象的教育标准、管理、检验制度和有效的检查、考核、评估机制,对反腐倡廉教育的组织、实施、效果进行硬规范、硬约束和科学评价,确保教育实效。
四、创新思路,增强教育实效性
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突出针对性,注重广泛性,增强生动性,提高实效性,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1.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要突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机关和“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等关键岗位人员这个重点,坚持把教育和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为规范的养成相结合,将廉政教育同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确保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2.整合力量,优化资源,增强渗透力。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部门的作用,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教育共抓,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综合运用各种教育形式和手段,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训、锻炼、选拔、管理、使用、监督的全过程。
3.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有效性。要实施动心教育和心动教育,使大家真正受到教育,忌面面俱到,忌照本宣科,忌空洞说教。要充分利用报纸、有线电视台、局域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在具体工作中,要丰富教育活动,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有形化、具体化。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影响力。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落实措施,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和活动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作者系西安铁路局西安客运段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