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也很高。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复杂性、曲折性和隐密性逐渐凸显出来,违纪人员的心理状态和应变能力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能力素质,提高办案效果。
一、要有良好的观察力。案件调查对象的主体,是具有正常感觉、知觉和思维能力的人。人的各种行为活动总是在其心理支配和调节下进行的,尽管每个违纪案件的具体形态不同,违纪人员的心理各有差异,但并不是没有规律可循。通过观察调查对象的言谈、举止、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以及违纪环境、条件、作案手段、遗留或掩饰的痕迹等,可以把握违纪的具体形态,帮助分析违纪动机和目的及下一步可能发生的行为。观察能力的强弱对于案件的调查、证据的收集、侦破方向的确定至关重要。培养良好的观察力。一是要养成勤于观察的习惯,善于事事留心,时时警觉,处处注意,做到深入实际,勤走、勤看、勤问、勤听、勤记。二是要认真仔细,客观全面的观察问题,善于见微知著,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调查对象的一举一动、支言片语等细小的现象中去发现问题,查找线索或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要善于通过表象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在观察中思考,在思考中观察,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把具体违纪行为的情节搞准确,把印证事实的每一个证据搞扎实。
二、要有丰富的再造想象力。案件调查需要运用再造想象,即根据所观察的信息材料在头脑中恢复再现事件的原貌。再造想象的质量取决于对客观事实占有的多少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程度。一般来讲,占有的材料越多越真实,办案经验越丰富,想象力就越强,再造想象就越接近违纪的实际情况,对案件调查的作用和价值也就越大。想象力的培养和提高,一是要增强记忆能力。对观察了解得来的证据材料,事情发生的过程,甚至是相关细枝末节,都要记住、记牢反复回忆,在脑子里留下清晰的印迹(复杂的案件应借助于文字等形式记录),这是想象与思维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二是要借助平时积累的经验,充分发挥联想的作用,扩大思维范围。如运用类似联想,从一两起违纪案件接近的地方入手,举一反三的思考,看有无可以借鉴的东西;采取对比联想,从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区别上,找出个案的不同特征;按照关系联想,把现象与本质,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搞清楚,从而洞察案件发展的方向等等。三是要注意矫正想象的方向。一起违纪案件往往被许多假象掩盖,同时又与其它事物相互关联,要保证调查不偏离方向,就必须立足于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适时排除不合情理的因素,把想象建立在扎实可靠的证据基础上,透过复杂的现象分辨真伪、主次,使想象客观实在接近实际,推动调查工作。
三、要有科学的判断力。调查人员必须对观察占有的诸多材料,想象得出的几种可能情况,进行及时地分析鉴别,以判断其真假、正误,寻找出查清案件事实的具体办法和思路。因此,正确的思维判断是案件调查的关键,应当慎重把握。一是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学会辩证地看问题。案件调查来不得半点的虚假,任何片面、教条、不切合实际的东西都将使调查工作陷入泥潭,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只有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具备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才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做出客观全面,符合案件实际的判断。二是要熟记政策规定,掌握判断的标准。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条例制度是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总则,也是我们调查违纪案件,区分政策界限,分辨是非曲直,正确定性量纪的依据和标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刻理解,全面掌握,准确运用。三是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提高判断的准确性。判断属于理性的逻辑思维,有其内在的规律,必须认真遵循,切忌只凭经验,想当然随意定论。如在审查认定证据时,应将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作为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否则,证据既就是客观真实的也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四、要有坚韧的意志力。调查违纪案件涉及到方方面面,费时费力,有大量、细致、艰辛的工作要做,要与许多形形色色的违纪人员思想交锋,斗智斗勇,揭露证实其违纪事实,为正确定性量纪提供依据。调查人员应当不断地锤炼自己坚韧不拔的意志力。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办案人员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忠于职守,嫉恶如仇,自觉地调动内在动力,激发应对困难的勇气,满腔热情地干好工作。二是要有不畏困难、不惧艰险、勇于挑战的精神。案件调查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特别是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需要面对各种压力和诱惑的考验。只有一身正气,刚直不阿,尊重事实,坚持真理,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才能顶住压力,排除干扰,战胜困难,表现出沉着冷静,果敢顽强,百折不挠的气质。三是要加强锻炼,在工作中培养提高。优秀的人格品质来源于实践,只有在办案的过程中躬身实践不断磨练,养成持之以恒的作风,才能培养顽强的意志,提高自己的素质能力,意志坚定,永葆斗志。■
(作者单位:省商务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