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一方热土 警示训诫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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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两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以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精心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有效地激活了王益区各方改革开放的热土,强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

  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下功夫

  第一,在加强廉政建设与营造创业氛围上下功夫。针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中一些党员干部存在重干事创业、轻廉洁自律的思想倾向,在全区深入开展“廉洁与创业”专题讨论活动,警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并综合运用警示训诫手段,注重预防,营造了浓厚的廉政创业氛围。去年9月,群众来信反映,某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领导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据调查了解,该同志任职以来,争资金,跑项自,锐意进取,使该地区落后面貌得到较大改观,但确实也存在招待费偏高的问题。经研究,给予该同志警示提醒,帮助其纠正了错误,达到了治病救人、改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按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要求,修订完善了年度工作目标、项目监理责任制及项目招投标、企业法人治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经济社会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如每年对落实目标责任制差的单位,由区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训诫,鞭策他们加压奋进,迎头赶上。落实项目招投标责任制和项目监理制,对县级公路改造、重点贫困村建设、移民搬迁、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项目,区纪委事前介入,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落实监管责任,公开招标;事中加强监督,重点监控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事后全面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两年来,先后监督建设项目48个,发现问题6个,督促整改6个,警示训诫干部5人,杜绝了“半截子”、“豆腐渣”工程。同时,对25个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对退耕还林、救灾救济等18个方面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在优化发展环境上下功夫。针对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王益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王益区治理投资环境实施办法》,成立了区客商投诉和协调服务中心,完善了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针对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轻者给予警示训诫,重者给予纪律处分。两年来,累计挂牌保护重点企业20家,查处“三乱”问题58个,警示训诫党员干部9人,促进了发展环境的改善和优化。2005年,全区签约项目33个,涉及投资5.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8亿元,同比增长135%,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发展上抓结合

  一是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与信访举报相结合。去年12月,接群众举报,某街道办事处干部在计生工作中存在乱收费问题。经区纪委核实,主要是收费不规范,遂对该同志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要求尽快规范收费程序,公开收费标准,讲明政策依据,消除了群众继续上访的苗头。同时,区纪委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组织物价、纠风、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全区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纠正处理违规收费8起,警示训诫干部6人。200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3件,初核55件,初核率达88%,比2004年提高28个百分点,存查率同比下降20%。

  二是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与案件查办相结合。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行为采取责令纠错、监督整改的办法进行处理,坚持做到凡可立可不立的案件一般不予立案,事实和证据不很充分的不予立案,应给予免予处分和不予处分的不予立案,既保证了办案质量,防止了“凑案”现象的发生,又教育挽救了党员干部。如在查办某局干部借公款长期不还一案中,区纪委查清案件事实后,认为该同志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可不予纪律处分,遂对其进行了警示提醒。但该同志不以为然,我们即按规定对其进行了责令纠错,要求限期改正错误。该同志深刻反思,认识到利害关系,多方筹资归还了借款。

  三是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在制定警示训诚实施办法中,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主抓、纪委协调”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的责任,做到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04年6月,我区某乡个别干部对民政救灾款采取虚报冒领的不法手段,贪污4000元救灾款。在查处这起案件中,我们发现该乡财务管理混乱,主要领导推诿扯皮,财务监督审批极不规范,在对违纪干部进行党纪处分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对2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训诫,分别予以责令纠错,并提请区委免去主要领导职务,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进行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在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上出实招

  一是把警示训诫贯穿于对“一把手”的监督之中。实施警示训诫“一把手”工程,开展了“一把手”述职述廉、廉洁承诺等活动,定期由区纪委领导对各部门“一把手”进行集体或单独警示提醒,强化了对“权力实体”、“高危群体”的监督。去年3月,群众反映某单位主要领导作风蛮横粗暴,上班时间打牌赌博。群众反映强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区纪委迅速介入,核实该同志确实存在此类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其责令纠错,并提请区委调整了职务。同时,由区纪委牵头,协调“两办”、组织、人事等部门,联合下发了“五条禁令”,组织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大整顿,狠刹“四股歪风”,收到了训诫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是把警示训诫贯穿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之中。建立健全干部任用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廉政谈话、试用期等制度,制定了《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和《党政正职任职征求意见办法》,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健全监督体系。区纪委针对干部考察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警示提醒新任干部6人,杜绝了带病上岗;对从一般岗位调整到重要部门任职的2名干部,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同时,对这些干部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先后对2名新任干部在试用期内出现的工作失误分别进行了警示提醒和责令纠错,并建议区委对其延期转正,发挥了警示训诫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把警示训诫贯穿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纳入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建立警示训诫工作机构,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强化党组织负责人警示训诫责任,落实干部监督管理职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两年来,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警示训诫党员干部9人,拓宽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面。

  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求突破

  一是围绕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去年,我区个别社区干部在确定“低保”对象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引发群众接连上访。区纪委迅速协调人事、组织、民政等部门,对“人情低保”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对涉及违反规定乱办“低保”的社区干部进行查处。同时,抓住时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社区干部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对扶贫济困、“三条保障线”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问题68个,针对发现的问题,警示提醒8人,诫勉督导3人,责令纠错2人,维护了群众利益,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二是围绕解决群众生产发展问题,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针对群众发展经济中易发的问题,超前防范,加强监督,保护了群众发展的积极性。2004年2月,我区某部门组织劳务人员外出打工,由于火车班次调整,晚点到达打工目的地,用工企业以此为由拒绝接受这批劳务人员。由此个别打工群众与该部门发生劳务输出纠纷。经区纪委调查,该部门在组织劳务输出过程中,存在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问题,区纪委及时给主要负责人诫勉督导,责令其公开向群众道歉,消除了不良影响。据统计,两年来全区共组织劳务输出18000人次,未出现其他问题,切实帮助群众增加了收入,发展了地方经济。

  三是围绕解决社会稳定问题,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社会大局稳定,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能否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出实效,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坚持把“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第一责任”抓在手中,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经常进行警示提醒,使大家对抓稳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对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打击和防范敌对势力中发现的不安定问题,加强摸排,超前防范,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规定凡在维护稳定中工作乏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一律给予警示训诫;凡激化矛盾,扩大问题、造成后果的,坚决追究责任。去年5月,区政府某干部在接待群众上访中,与上访群众发生言语冲突,乃至身体攻击,引发了其家属亲友群体上访事件,扩大了矛盾纠纷,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区纪委给予该同志党纪处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力进行了警示提醒,彰显了警示训诫防线的严肃性。

  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开展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警示训诫党员干部63人,其中警示提醒28人,诫勉督导23人,责令纠错12人,初步探索了一条对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纪党员干部进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的新途径,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明显提高,为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全力构建和谐王益,注入了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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